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启示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冯晓青 时间:2012-10-03 阅读数:
近几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专门法律之修改不可谓不频繁,如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商标法第三次修改,专利法第四次修改,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修法肯定是有原因的。不过,与前段修改相比(如2000年和2001年的修改),这轮修改更多地体现是我国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而较少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
知识产权专门法律之所以修改频繁,还与其具有较强的“与时俱进”的特点,受到时代经济形势和科技发展影响的较大,同时也与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之形势有关。
仅就本次专利法修改而言,重点是强化了对专利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这当然也体现了我国历次知识产权法律修改的一大特点。确实,当前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实施,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是有效保护的问题。尽管我国也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的保护“过度”问题,例如跨国公司对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中,是否存在滥用知识产权甚至知识产权垄断,值得探讨;但是,更多还是保护不足的问题。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权利,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消极的禁止权,如果其不能在实践中获得充分的保护,就很难实现其立法宗旨。也正是基于此,我国历来的知识产权政策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无疑,强化保护是本轮修法的重点和核心。
- 相关文章
网站创始人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 通讯处:(Zip:1000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