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欧仲裁中心(Chinese-European Arbitration Center),仲裁员;
(2)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3)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4)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冯晓青教授◎版权所有2012-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