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专利申请重数量轻质量 12-06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6-12-06 阅读数: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
近年来,印度一直努力不懈地力求在工业研发领域实现自主创新,并深入研究新时代专利制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1999-2005年间,印度大幅修订《专利法》,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专利制度,为各种发明创造提供专利保护。此举极大地促进了各行各业的知识产权活动,企业、政府组织和研发机构在《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案提供的保护手段下致力于无形资产开发,形成了专利申请的高潮。
然而专家发现,印度申请人在重视专利数量的同时却未能保证专利质量。尽管拥有大量专利是一件好事,但就现状来看,其中很大一部分的确没有什么价值。因此各界非常需要改进知识产权的开发活动,这对于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化、从新《专利法》中获益乃至帮助印度成为未来的知识中心来说至关重要。
尽管从名称、客户名单到图形设计或发明创造,所有东西均可受到专利制度的保护。但事实上,企业无需就每一件发明都申请专利,在寻求保护之前,首先应通过审计手段确定其实际作用和价值,然后再决定是否应申请或实施专利。发明创造在人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重要,所带来的收益就越多。如果没有这种意识,即便选择了保护发明创造,也不可能从中获得什么收益。
此外,印度企业和研发机构等普遍缺乏知识产权战略。专家指出,知识产权的价值取决于多种因素,如企业对发明创造的实际应用、市场反应以及是否易于获取等等,有时甚至还取决于竞争对手。任何从事研发工作的行业或组织都应高瞻远瞩地制定并遵循知识产权战略,认真分析自身的发明创造、选择专利或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法,实现时间和金钱等开发成本的节约,从而获得良好的效果。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