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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意调查显示消费者希望明确葡萄酒产地名称

来源:华夏酒报  作者:  时间:2008-06-11  阅读数:

        美国的一项民意调查表明,居住在乡村的大部分葡萄酒消费者,希望酒标上注明葡萄酒的真实产地。

  这项受葡萄酒起源中心(the Center for Wine Origins)委托,由彼得哈特研究协会(Peter Hart Research Associates)展开的调查表明,消费者认为在葡萄酒酒标上,应明确注明该酒的原产地。

  其中,有79%的受调查者认为,食品和饮料的商标应确切标明原产地名称,不应带有欺骗性成份而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有63%的被调查者,支持通过立法来有效维护葡萄酒原产地命名(例如美国的纳帕谷和索诺玛),抵制滥用商标的行为。

  葡萄酒起源中心(the Center for Wine Origins)负责人Shannon Hunt表示,全球市场正逐渐兴起对农产品名称的保护制度,也包括对葡萄酒原产地命名的保护。对于这种趋势,美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则显得有些滞后。消费者也希望保护葡萄酒原产地名称。

  调查表明,酒商利用酒标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也引起美国消费者的不满。

  2006年3月,美国与欧盟签订了《葡萄酒协议》,其中就有一条是禁止美国市场使用17种带有欧洲地产酒名称的酒标,包括香槟、波特及雪利酒,除非这些酒产自欧洲原产地。

  后来,又进行了第二轮《葡萄酒协议》的谈判。但是,谈判效果并不显著。市场上依然存在着大量易误导消费者的仿冒品牌商标。

  调查结果公布后的两年时间来,许多方面也在保护酒产地名称方面做出了努力。纳帕山谷通过最高法院立法来保护其名称;同样,索玛里通过加州议会的法律援助来防止名字被误用。(作者/编译 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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