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27家P2P网络硬盘因违反著作权被“罚款”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8-09-14 阅读数:
来源:韩国版权信息网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4日称,‘特殊类型在线服务提供者’因违反阻止广播、出版著作权的非法传送的技术措施,被罚款270万元至2250元。
第一季度的音乐、电影领域,第二季度的广播、出版后,对37个企业进行的第3次检测中27个企业被罚款。
受行政指导的“F企业”等10家未罚款的企业,过滤率非常高或未阻止率在5%以下,而罚款最多的企业为M企业,达2250万元。
文化部表示,对可证明为采取过滤等技术性措施或运营合法的服务采取自救努力的企业减轻了罚款预定金额的5~30%。
此次被罚款的企业从接到处分结果的日期起,60日内可提出异议,如未提出异议且不缴纳罚款时,将根据国税滞纳处分采取强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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