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一消费者权益组织要求通过“专利池”降低数字电视成本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 时间:2009-02-10 阅读数:
近日,美国一名为“终止电视转换技术滥收费用联盟”(CUTFATT)的消费者权益组织向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提交了一份要求降低数字电视机成本的申诉,认为当前适用的数字电视专利许可规定赋予数字电视专利权人向使用者收取过高费用的特权,要求FCC采用“专利池”,使电视机制造商每生产一台电视机仅需支付1美元即可有权使用所有必要专利。
申诉称,电子产品制造商在使用数字调谐和转换设备专利技术时所支付的高额费用最终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因此美国民众每购买一台数字电视机要比其他国家的消费者多支付约30美元。
数字电视自1998年以来即被视作电视机未来的发展趋势。观众需要配备用于转换信号的特殊设备以观看数字电视节目。该设备可以装入新型电视机内或作为数字调谐器单独出售,与传统的模拟电视机配合使用。FCC将于2009年2月17日关闭所有的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将大大增加民众对数字电视设备的需求量。CUTFATT认为电视机制造商正在将这种强制性的转换作为一种榨取高额使用费的手段。(李蓓)
申诉称,电子产品制造商在使用数字调谐和转换设备专利技术时所支付的高额费用最终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因此美国民众每购买一台数字电视机要比其他国家的消费者多支付约30美元。
数字电视自1998年以来即被视作电视机未来的发展趋势。观众需要配备用于转换信号的特殊设备以观看数字电视节目。该设备可以装入新型电视机内或作为数字调谐器单独出售,与传统的模拟电视机配合使用。FCC将于2009年2月17日关闭所有的地面模拟电视信号,将大大增加民众对数字电视设备的需求量。CUTFATT认为电视机制造商正在将这种强制性的转换作为一种榨取高额使用费的手段。(李蓓)
网站创始人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