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版权产业报告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作者: 时间:2009-08-19 阅读数:
版权产业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迅速,我们有必要对各国的版权产业报告加以分析从而认识各国版权产业的发展概况,了解如何对一国的版权产业加以评估,以期为将来评估我国的版权产业概况和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有一定的启发
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先行者,版权在21世纪的今天在世界范围内又有了更大的发展。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版权已经迈入产业化道路。最近一份澳大利亚研究报告中恰当地记录 “当版权的价值在文化和社会领域被传统地看待时,信息经济和服务部门的发展正改变这种传统的看法,版权正在逐渐地被认为是支撑许多产业(澳大利亚)的核心系统”[1].在美国,澳大利亚以及其他地方调查显示这种现象同样适用于加拿大和其他许多国家[2]。
根据美国IPPA经济学家的调查,在1990年之前,只有仅有的几个国家——瑞典(1978)和德国还有澳大利亚(1986)——曾经试图评估过他们的版权产业。[3]自1990年以后美国几乎每年都要颁布一份版权产业报告。加拿大受到美国的影响,近年也开始颁布版权报告。 在英国,他们报告中的称谓不是版权产业,而是和版权产业范围基本类似的创意产业。受到英国的影响,新西兰、新加坡和香港也开始发布创意报告。
1. 美国的版权产业报告
美国版权产业报告是由美国出版商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录制业协会、美国电影协会、美国电影发行协会等七个版权组织构成的“国际知识产权联盟”( IIPA)作出。自1990以来截止2004年已经发布了10个报告。传统上美国在图表制作中,把版权产业分为核心版权产业和全部版权产业。在2004年报告中,lIPA迎合WIPO的分类,使用ISIC概念来决定何种产业被纳入到IIPA的报告之中,但仍然采用由美国劳工统计局和美国联邦审计署提供的NAICS数据。
WlPO界定了的四种版权产业分类:核心,部分、边缘、交叉。
(1)“核心版权产业”,是指那些主要目的是为了生产或发行版权产品的产业。这些产业包括图书出版、唱片、音乐、报纸和期刊、电影、广播和电视播放以及计算机软件(包括商业性软件和娱乐软件)。
(2)“部分版权产业”,是指那些有部分产品为版权产品的产业。这些产业从纺织品到家具,再到建筑物。
(3)“边缘版权产业”,包括将版权产品发行给商家和消费者的产业。这样的例子有为发行版权产品的运输服务,以及批发商和零售商。WIPO也把长途电讯纳入其中。
(4)“交叉版权产业”,是指那些生产、制造和销售其功能主要是为了促进有版权作品的创造、生产或使用的设备的产业。[4]
美国相关报告中提供了以下一些数据:
1.1 1998年报告显示[5]:
从核心版权产业来看,1995年增值为$2691亿,占GDP的3.63%。1996年在此基础上增长了3.5%,达$2784亿,占GDP的3.65%。
从核心版权产业的就业来看,1977年占美国就业总人数的1.6%(150万),到1996年增长至2.8%(350万)。在1977-1996期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就业年均增长率(4.6%)几乎是总的就业年均增长率(1.6%)的三倍。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或出口值)比美国商业部国际贸易局对几乎所有其它主要产业的预算还大。1996年,版权产业的出口值甚至超过了汽车产业和汽车配件产业的出口值之和以及农业的出口值。
1.2 1999年报告显示:
1997-1998年,核心版权产业对GDP的增值增长率是241%。1997年,所有的版权产业在美国经济中创造了5293亿美元,约占GDP的6.53%。核心版权产业的年实际增值率(根据通货膨胀调整)是美国整体经济增长的两倍还多。全部版权产业的就业从1977年的3.3%(300万人)到1997年的5.3%(6900万人)。
1997年核心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和出口最初的保守估计是668.5亿美元。这比1996年的601.8亿美元多了11.1%。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和出口比美国其他所有主要产业的出口额还要大,这是美国商贸部国际贸易管理处所统计的。[6]
1.3 2000年报告报告显示:
1999年,核心版权产业增值$4572亿,占GDP的4.94%,在1998年(4123亿)的基础上增长了10.9%。在1977年到1999年期间,版权产业增值增长了303%。美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年均增长率是美国总的经济年均增长率的两倍多。
从核心版权产业的就业来1999年增长至3.24%(430万)。总的版权产业就业人数从增长至1999年的5.7%(760万)。
1999年核心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与出口至少为$796.5亿。在1998年692.1亿的基础上增长了15.1%。[7]
1.4 2002年报告显示:
在2001年,美国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和出口达到889.7亿,超过了化学、合成品、汽车、设备和零件、航行器及其零件、农业等行业居于首位。当美国经济顺势下滑时,版权产业依旧体现了较重要的地位。例如:2001年总体版权产业的就业是800万,接近整个美国就业的6%。美国的基础版权公司继续在全球的高端技术、娱乐、出版行业中居于主导地位。
过去的20多年中,核心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增值,就业,海外销售及出口方面持续增长的积极性倾向,使其作为美国经济增长的领头羊的地位更加巩固,成为21世纪信息经济发展的动力。[8]
1.5 2004年报告显示:
与以前发布的9个系列报告不同的是,它采用了新的统计口径,扩大了版权产业的范围,并有利于各国之间版权产业的比较。lIPA的2002年报告中还依据SIC系统界定版权产业。从那以后,美国政府完成了他们的系统转换过程,因此2004年报告使用于2002年的NAICS数据界定版权产业。
2、加拿大的版权报告
加拿大2004年的版权报告由加拿大遗产局赞助渥太华的WILL信息公司作出。该报告也是从增值、就业、贸易三方面对版权产业加以评估的。它也遵从核心版权产业和非核心版权产业的划分,来开展数据收集和图表制作。加拿大报告的特点是,它对部分核心子部门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环境等的细致分析。
在报告中,加拿大人使用NAICS产业分类目录,也注意到了WIPO 产业分类对NAICS的影响。加拿大数据的得出依赖于大量的调查也包括电子调查,还有采访。在报告中,加拿大把本国版权产业相关部门的情况和美国、澳大利亚加以了一些比较。
在报告中,WILL公司也注意到了版权行业协会在加拿大版权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9]
3、澳大利亚的版权报告
澳大利亚的报告由Allen咨询公司受澳大利亚版权委员会及版权研究中心委托作出,该报告也是从版权产业的增值、就业和国际贸易三方面对版权产业加以评估。在数据使用方面,澳大利亚统计局使用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产业分类标准系统(ANZSIC)。
澳大利亚版权产业分成三大类――核心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发行版权产业:
通常认为产业增加的价值(IVA)是对产业经济贡献最合适的衡量。这份报告中的澳大利亚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是以IGP来量度的。
IGP与IVA联系密切,其关系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IVA+知识产权使用费支出-知识产权使用费收入-尚未商业资本化的计算机软件支出-指定间接税=IGP[10]
4、英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创意报告
英国于1998年11月出版的第一份创意产业报告,试图对创意产业对英国的经济贡献进行量度,对它们的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产业报告也有利于政府及产业行为蓝图的设计。
报告团体对影响创意产业的因素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对一些领域的改善提出了建议,如技术与培训、创意产业的财政支持、知识产权、以及出口促进等。这些改善引起了创意产业一系列的变化,如导致了更好的创意产业就业指南,在区域层面上对创意产业更好的财政支持,为知识产权的创造者、使用者及公众提供了更好的信息服务,以及对创意出口者更好地、更集中的支持。
经过两年以后,对创意产业重要性的认识发生了重大变化:
从政府层面来说,创意产业部战略小组确保对创意产业的需求给予回应,在主动采取行动方面扮演“票据交换所”的角色。
从产业层面来看,产业都很乐意在处理关键问题上同政府及其它组织合作。如音乐产业论坛同创意产业出口促进咨询小组的合作。
从区域层面来看,区域发展部门与区域文化协会同其它重要部门合作,以确保创意产业在区域层面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认识到创意产业对经济发展、重建及社会的贡献。
英国对创意产业的定义,“那些建立在个人创造性、技术及才能基础上的,有潜力通过产生和开发知识产权来创造财富和就业的产业”。
同样地,英国报告保留了一致的外延,创意产业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品及古董市场、工艺、设计、设计师时尚、影视、互动娱乐软件、音乐、艺术表演、出版、软件、计算机服务、电视广播及无线电广播”。
在2001年报告的第一部分概述中对创意产业增值、就业与国际贸易状况加以了总体分析:英国创意产业创造了约1125亿英镑的产值,约130万人口的就业,约103亿英镑的出口额。占国民收入的5%以上。在1997-1998年,产量增长达16%,而同期的经济总量增长不到6%。
报告中列举了每个具体的子行业发展所面临的积极因素,并阐明了存在的一些问题。该报告中的一个很有意义的特点是,开展了区域性的考察,把英国分为几个区域列出了大部分区域所面临的问题,并考察了各个区域创意产业的发展概况。
报告的第二部分对具体子行业加以分析。这些分析包括列举子行业的核心活动、相关活动、相关产业。对具体行业的考察非常细致,考察的方面有:行业收入、英国市场、贸易平衡、就业、产业结构、地区规模、国际信誉、次要经济影响、发展潜力以及其他影响因素等。[11]
自英国以后,新西兰、新加坡、英国伦敦地区、香港地区以英国为蓝本发布了创意产业报告。
5.我们的启示:
借鉴其他国家经验,我们有必要对我国总体评估版权产业的状况以促进我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那么如何对我国的版权产业加以评估呢?笔者有如下几点建议:
(1)版权报告的发布人。根据各国的经验,报告应由官方部门委托或者赞助由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组成的社会团体完成。这个团体的具体组成可以吸收版权产业主要部门的人员。
(2)版权产业的范围及数据采用。对我国行业有了基本调查之后,可以重点参考WIPO分类以确定版权产业范围,在具体数据使用上,重点参考NAICS标准。
(3)报告评估的方面。从几个主要国家来看,报告对产业评估的范围基本应当包括增值、就业和国际贸易三个方面。此外,有必要参考英国的细致分析,对子行业的发展环境从好坏双方面加以分析,并可以做必要的地区性考察,为以后的知识产权战略作参考。
(4)资料来源上,除了官方数据外,电子调查,实际采访,问卷调查,个案分析都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Allen Ins.The Economic Contribution of the Copyright Industries to the Australian Economy .[released in 2001]
[2] WIPO.2003 Guide on Surveying the Economic Contribution of the Copyright-Based Industries. [released in 2003]
[3] Siwek. Copyright Industries in the U.S. Economy :the 2002 report.[ released in 2002-4]
[4]WIPO .2003 Guide on Surveying the Economic Contribution of the Copyright-Based Industries. [released in 2003]
[5]Siwek&Mosteller. Copyright Industries in the U.S. Economy :the 1998 report. [released in 1998-5]
[6] siwek .Copyright Industries in the U.S. Economy :the 1999 report.[ released in 1999-12].
[7] siwek .Copyright Industries in the U.S. Economy the 2000 report.[ released in 2000-12].
[8] Siwek. Copyright Industries in the U.S. Economy :the 2002 report.[ released in 2002-4]
[9]Wall Communications Ins. The Economic Contribution of the Copyright Industries to the Canadian Economy.[ released in 2004-3-31]
[10]Allen Ins. The Economic Contribution of the Copyright Industries to the Australian Economy .[ released in 2001]
[11]英国创意产业报告:2001 [released in 2001].
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先行者,版权在21世纪的今天在世界范围内又有了更大的发展。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版权已经迈入产业化道路。最近一份澳大利亚研究报告中恰当地记录 “当版权的价值在文化和社会领域被传统地看待时,信息经济和服务部门的发展正改变这种传统的看法,版权正在逐渐地被认为是支撑许多产业(澳大利亚)的核心系统”[1].在美国,澳大利亚以及其他地方调查显示这种现象同样适用于加拿大和其他许多国家[2]。
根据美国IPPA经济学家的调查,在1990年之前,只有仅有的几个国家——瑞典(1978)和德国还有澳大利亚(1986)——曾经试图评估过他们的版权产业。[3]自1990年以后美国几乎每年都要颁布一份版权产业报告。加拿大受到美国的影响,近年也开始颁布版权报告。 在英国,他们报告中的称谓不是版权产业,而是和版权产业范围基本类似的创意产业。受到英国的影响,新西兰、新加坡和香港也开始发布创意报告。
1. 美国的版权产业报告
美国版权产业报告是由美国出版商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美国录制业协会、美国电影协会、美国电影发行协会等七个版权组织构成的“国际知识产权联盟”( IIPA)作出。自1990以来截止2004年已经发布了10个报告。传统上美国在图表制作中,把版权产业分为核心版权产业和全部版权产业。在2004年报告中,lIPA迎合WIPO的分类,使用ISIC概念来决定何种产业被纳入到IIPA的报告之中,但仍然采用由美国劳工统计局和美国联邦审计署提供的NAICS数据。
WlPO界定了的四种版权产业分类:核心,部分、边缘、交叉。
(1)“核心版权产业”,是指那些主要目的是为了生产或发行版权产品的产业。这些产业包括图书出版、唱片、音乐、报纸和期刊、电影、广播和电视播放以及计算机软件(包括商业性软件和娱乐软件)。
(2)“部分版权产业”,是指那些有部分产品为版权产品的产业。这些产业从纺织品到家具,再到建筑物。
(3)“边缘版权产业”,包括将版权产品发行给商家和消费者的产业。这样的例子有为发行版权产品的运输服务,以及批发商和零售商。WIPO也把长途电讯纳入其中。
(4)“交叉版权产业”,是指那些生产、制造和销售其功能主要是为了促进有版权作品的创造、生产或使用的设备的产业。[4]
美国相关报告中提供了以下一些数据:
1.1 1998年报告显示[5]:
从核心版权产业来看,1995年增值为$2691亿,占GDP的3.63%。1996年在此基础上增长了3.5%,达$2784亿,占GDP的3.65%。
从核心版权产业的就业来看,1977年占美国就业总人数的1.6%(150万),到1996年增长至2.8%(350万)。在1977-1996期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就业年均增长率(4.6%)几乎是总的就业年均增长率(1.6%)的三倍。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或出口值)比美国商业部国际贸易局对几乎所有其它主要产业的预算还大。1996年,版权产业的出口值甚至超过了汽车产业和汽车配件产业的出口值之和以及农业的出口值。
1.2 1999年报告显示:
1997-1998年,核心版权产业对GDP的增值增长率是241%。1997年,所有的版权产业在美国经济中创造了5293亿美元,约占GDP的6.53%。核心版权产业的年实际增值率(根据通货膨胀调整)是美国整体经济增长的两倍还多。全部版权产业的就业从1977年的3.3%(300万人)到1997年的5.3%(6900万人)。
1997年核心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和出口最初的保守估计是668.5亿美元。这比1996年的601.8亿美元多了11.1%。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和出口比美国其他所有主要产业的出口额还要大,这是美国商贸部国际贸易管理处所统计的。[6]
1.3 2000年报告报告显示:
1999年,核心版权产业增值$4572亿,占GDP的4.94%,在1998年(4123亿)的基础上增长了10.9%。在1977年到1999年期间,版权产业增值增长了303%。美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年均增长率是美国总的经济年均增长率的两倍多。
从核心版权产业的就业来1999年增长至3.24%(430万)。总的版权产业就业人数从增长至1999年的5.7%(760万)。
1999年核心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与出口至少为$796.5亿。在1998年692.1亿的基础上增长了15.1%。[7]
1.4 2002年报告显示:
在2001年,美国版权产业的国外销售和出口达到889.7亿,超过了化学、合成品、汽车、设备和零件、航行器及其零件、农业等行业居于首位。当美国经济顺势下滑时,版权产业依旧体现了较重要的地位。例如:2001年总体版权产业的就业是800万,接近整个美国就业的6%。美国的基础版权公司继续在全球的高端技术、娱乐、出版行业中居于主导地位。
过去的20多年中,核心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增值,就业,海外销售及出口方面持续增长的积极性倾向,使其作为美国经济增长的领头羊的地位更加巩固,成为21世纪信息经济发展的动力。[8]
1.5 2004年报告显示:
与以前发布的9个系列报告不同的是,它采用了新的统计口径,扩大了版权产业的范围,并有利于各国之间版权产业的比较。lIPA的2002年报告中还依据SIC系统界定版权产业。从那以后,美国政府完成了他们的系统转换过程,因此2004年报告使用于2002年的NAICS数据界定版权产业。
2、加拿大的版权报告
加拿大2004年的版权报告由加拿大遗产局赞助渥太华的WILL信息公司作出。该报告也是从增值、就业、贸易三方面对版权产业加以评估的。它也遵从核心版权产业和非核心版权产业的划分,来开展数据收集和图表制作。加拿大报告的特点是,它对部分核心子部门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环境等的细致分析。
在报告中,加拿大人使用NAICS产业分类目录,也注意到了WIPO 产业分类对NAICS的影响。加拿大数据的得出依赖于大量的调查也包括电子调查,还有采访。在报告中,加拿大把本国版权产业相关部门的情况和美国、澳大利亚加以了一些比较。
在报告中,WILL公司也注意到了版权行业协会在加拿大版权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9]
3、澳大利亚的版权报告
澳大利亚的报告由Allen咨询公司受澳大利亚版权委员会及版权研究中心委托作出,该报告也是从版权产业的增值、就业和国际贸易三方面对版权产业加以评估。在数据使用方面,澳大利亚统计局使用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产业分类标准系统(ANZSIC)。
澳大利亚版权产业分成三大类――核心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发行版权产业:
通常认为产业增加的价值(IVA)是对产业经济贡献最合适的衡量。这份报告中的澳大利亚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是以IGP来量度的。
IGP与IVA联系密切,其关系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IVA+知识产权使用费支出-知识产权使用费收入-尚未商业资本化的计算机软件支出-指定间接税=IGP[10]
4、英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创意报告
英国于1998年11月出版的第一份创意产业报告,试图对创意产业对英国的经济贡献进行量度,对它们的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产业报告也有利于政府及产业行为蓝图的设计。
报告团体对影响创意产业的因素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对一些领域的改善提出了建议,如技术与培训、创意产业的财政支持、知识产权、以及出口促进等。这些改善引起了创意产业一系列的变化,如导致了更好的创意产业就业指南,在区域层面上对创意产业更好的财政支持,为知识产权的创造者、使用者及公众提供了更好的信息服务,以及对创意出口者更好地、更集中的支持。
经过两年以后,对创意产业重要性的认识发生了重大变化:
从政府层面来说,创意产业部战略小组确保对创意产业的需求给予回应,在主动采取行动方面扮演“票据交换所”的角色。
从产业层面来看,产业都很乐意在处理关键问题上同政府及其它组织合作。如音乐产业论坛同创意产业出口促进咨询小组的合作。
从区域层面来看,区域发展部门与区域文化协会同其它重要部门合作,以确保创意产业在区域层面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认识到创意产业对经济发展、重建及社会的贡献。
英国对创意产业的定义,“那些建立在个人创造性、技术及才能基础上的,有潜力通过产生和开发知识产权来创造财富和就业的产业”。
同样地,英国报告保留了一致的外延,创意产业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品及古董市场、工艺、设计、设计师时尚、影视、互动娱乐软件、音乐、艺术表演、出版、软件、计算机服务、电视广播及无线电广播”。
在2001年报告的第一部分概述中对创意产业增值、就业与国际贸易状况加以了总体分析:英国创意产业创造了约1125亿英镑的产值,约130万人口的就业,约103亿英镑的出口额。占国民收入的5%以上。在1997-1998年,产量增长达16%,而同期的经济总量增长不到6%。
报告中列举了每个具体的子行业发展所面临的积极因素,并阐明了存在的一些问题。该报告中的一个很有意义的特点是,开展了区域性的考察,把英国分为几个区域列出了大部分区域所面临的问题,并考察了各个区域创意产业的发展概况。
报告的第二部分对具体子行业加以分析。这些分析包括列举子行业的核心活动、相关活动、相关产业。对具体行业的考察非常细致,考察的方面有:行业收入、英国市场、贸易平衡、就业、产业结构、地区规模、国际信誉、次要经济影响、发展潜力以及其他影响因素等。[11]
自英国以后,新西兰、新加坡、英国伦敦地区、香港地区以英国为蓝本发布了创意产业报告。
5.我们的启示:
借鉴其他国家经验,我们有必要对我国总体评估版权产业的状况以促进我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那么如何对我国的版权产业加以评估呢?笔者有如下几点建议:
(1)版权报告的发布人。根据各国的经验,报告应由官方部门委托或者赞助由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组成的社会团体完成。这个团体的具体组成可以吸收版权产业主要部门的人员。
(2)版权产业的范围及数据采用。对我国行业有了基本调查之后,可以重点参考WIPO分类以确定版权产业范围,在具体数据使用上,重点参考NAICS标准。
(3)报告评估的方面。从几个主要国家来看,报告对产业评估的范围基本应当包括增值、就业和国际贸易三个方面。此外,有必要参考英国的细致分析,对子行业的发展环境从好坏双方面加以分析,并可以做必要的地区性考察,为以后的知识产权战略作参考。
(4)资料来源上,除了官方数据外,电子调查,实际采访,问卷调查,个案分析都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Allen Ins.The Economic Contribution of the Copyright Industries to the Australian Economy .[released in 2001]
[2] WIPO.2003 Guide on Surveying the Economic Contribution of the Copyright-Based Industries. [released in 2003]
[3] Siwek. Copyright Industries in the U.S. Economy :the 2002 report.[ released in 2002-4]
[4]WIPO .2003 Guide on Surveying the Economic Contribution of the Copyright-Based Industries. [released in 2003]
[5]Siwek&Mosteller. Copyright Industries in the U.S. Economy :the 1998 report. [released in 1998-5]
[6] siwek .Copyright Industries in the U.S. Economy :the 1999 report.[ released in 1999-12].
[7] siwek .Copyright Industries in the U.S. Economy the 2000 report.[ released in 2000-12].
[8] Siwek. Copyright Industries in the U.S. Economy :the 2002 report.[ released in 2002-4]
[9]Wall Communications Ins. The Economic Contribution of the Copyright Industries to the Canadian Economy.[ released in 2004-3-31]
[10]Allen Ins. The Economic Contribution of the Copyright Industries to the Australian Economy .[ released in 2001]
[11]英国创意产业报告:2001 [released i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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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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