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届中欧经贸混委会在京召开 中欧达成八项经贸共识 11-11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6-11-11 阅读数:
来源:人民日报
第二十一届中国—欧盟经贸混委会11月7日在京召开。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共同主持了会议,就完善1985年《中欧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欧盟对华经贸政策文件、欧盟扩大补偿谈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鞋类产品反倾销、汽车零部件、加强部门对话与发展合作等广泛议题务实、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双方在会后共同宣布中欧在经贸方面达成八项共识。
这八项共识是:一、就完善1985年《中欧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总体原则及相关问题的谈判做好充分准备,争取在年底前就“谈判职责范围”达成一致,同时积极推进《伙伴合作协定》达成;二、遇到贸易摩擦时,通过现有机制和友好磋商的方式给予解决;三、广东、江苏两省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服务中心分别与中国欧盟商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和经验的交流;四、设立中欧经贸合作网站,促进中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间的合作;五、在服务贸易方面,开展司局级的交流与对话;六、在混委会项下成立农业贸易、高科技和中小企业工作组;七、启动钢铁贸易非正式对话;八、在“中欧贸易项目”框架内建立可持续贸易专家小组。
薄熙来对欧盟提出“三点表扬”:欧方第一次发布了对华经贸政策文件,并较为客观地评述了中国经济对欧盟经济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欧盟在多个场合强调中国对欧盟是发展的机遇,而不是威胁;欧盟重视中欧合作,对中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认真积极回应。他同时也对欧盟对中国皮鞋实施反倾销、将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给予严肃批评。
薄熙来强调,中国的“三个地位”应该得到承认:一是市场经济地位。中国经济发展及市场经济方面取得的切实成就应该得到客观承认;二是WTO新成员地位。中国加入WTO时,在农业、非农和服务贸易领域都做出了重大而广泛的承诺,中国政府言而有信,已经并正在认真履行这些承诺;三是发展中国家地位。中国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地区间、城乡间发展仍不平衡,还有众多贫困人口,各国应充分考虑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
薄熙来表示,当前中欧经贸关系处于稳步、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着眼长远,双方应努力为双边经贸关系的继续发展探索新思路、注入新内容、增添新动力,落实今年9月双方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中方对欧盟对华经贸政策文件的积极方面表示肯定,希望启动完善1985年《中欧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的谈判及欧盟第六次扩大双边补偿谈判,妥善解决中国打火机、禽肉、金枪鱼对欧出口问题。
曼德尔森对中方提出的关切一一作了回应,并表示,经贸关系是中欧关系的重要引擎。欧政府、企业及公众高度重视对华经贸关系,始终愿意通过扩大开放、开展对话与磋商,妥善解决贸易问题,保持双边经贸关系更顺畅,促进双方经济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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