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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学术界的一次国际盛会: 全球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会议综述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7-02-09  阅读数:

        

                                                                                                冯晓青

 

全球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会议于2007年元月20-21日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承办,美国著名的Kenyon & Kenyon LLP(美国肯扬律师事务所)和National Economic Research Associates, Inc.NERA,美国国家经济咨询公司)提供赞助。来自美国、德国、日本、以色列等国家以及我国大陆、台湾地区共约200名知识产权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就全球化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本次会议基本上云集了国内最著名的知识产权专家和学者。它对于推动国内外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学术交流与合作,因应全球化形势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次会议也是中国政法大学有史以来在知识产权方面举办的第一次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对于扩大中国政法大学在国内外知识产权研究方面的影响具有里程碑性质的意义。

本次会议开幕式及主题发言阶段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来小鹏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美国肯扬律师事务所玛丽亚·宝梅西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沈仁干先生(国家版权局原副局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兼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美国国家经济咨询公司(NERA)常务副总裁沃耐克斯·科艾克博士等进行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并围绕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问题发表了精辟见解。

徐显明校长首先致开幕词。他就发展中国家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徐校长指出:目前中国经济上的支撑点,像能源、生态、环境、资源四大基础要素,不足以再支撑中国用过去的速度发展。所以,一个十分迫切问题摆在中国政府面前——中国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唯一的出路就是增加我们GDP当中的科技含量。今后中国经济的发展,主要应该靠科技,这就是大家应该理解的中国为什么选择要走自主创新道路的原因。中国必须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对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制度环境的设计,它的依赖度会明显增加。

美国肯扬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玛丽亚·宝梅西女士指出:学者、法官、经济学家、律师以及商业人员很少能够坐下来一块探讨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这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方式,尤其是知识产权在中国越来越重要,在全球的市场上越来越重要。

沈仁干先生指出:知识产权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把它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来考虑。

美国国家经济咨询公司(NERA)常务副总裁沃耐克斯 · 艾克博士认为:召开这次大会的意义非常重要,因为中国现在经济增长非常快,而且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兼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教学研究力量,即拥有19名专任教师,其中7名教授(含3名博士生导师),9名副教授和3名讲师,这支力量主要集中于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再加上校外的一些兼职教授,应当是中国高校目前人数最多的致力于知识产权研究和教学的团队。他还特别提到冯晓青教授以出版的近百万字的《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为标志的平衡理论是我校构建知识产权法基本原理的理论基础。他认为:学校重视研究知识产权当中一个基本的矛盾,就是知识产权保护和社会合理利用之间的关系问题。知识产权里面应该强调两个平衡:知识产权保护和社会利用的平衡,还有发展中国家利益和发达国家利益的平衡。任何发明都是在前人知识和公用知识的基础上形成的,保护知识产权时,应知道里面也包含了大量已有成果和知识,不应让那些产权人把知识领域里面变成一个个城堡。所以,我们希望建立一个平衡,一方面利用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大家从事发明创造,另一方面希望这些发明创造可以最大限度地给社会带来利益。我们希望将来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一个和谐的国际、一个和谐的全球村,使大家都能成为人类文明发展的受益者。

开幕式致辞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吴汉东教授以《知识产权制度运作:他国经验分析与我国路径选择》为题做了主题发言。吴校长指出:中国现在处于一种新的国际背景和时代条件,就是经济全球化与新的国际贸易体制的形成,以及知识经济的凸显。我们注意到经济时代全球化的出现和新的贸易体制的形成,成为了各国知识产权制度走向国际化的主要原因。那么对于中国来讲,别无选择。在中国的市场有三个问题值得关注,一个是外国公司基于研发优势,在我国大量申请专利,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跑马圈地,对中国的企业构成了影响。第二个是利用资金优势,在中外合资中收购中国的民族品牌,削弱中国民族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第三就是利用掌握世贸规则的法律优势,加强对中国企业侵权指控,甚至组成来华打假团,以侵犯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为由对中国企业提出指控。中国向何处去?一个很重要的建议是,要根据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发展趋势,总结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经验,对中国的知识产权相关政策予以充实、调整和改进。

      美国肯扬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马莎律师以《美国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历史》为题做了大会主题发言。马莎律师指出:今天谈到的经济不仅仅是美国的经济或者是中国的经济,经济的考虑是全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应该是全球化的,要从全球化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

本次会议第一场讨论的主题为《知识产权的全球化》。由北京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陈美章教授主持。发言人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冯晓青教授、NERA副总裁乔治·奈纳德博士、浙江工商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副所长郑万青副教授,以及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周唯律师。

本组讨论了经济全球化环境下知识产权全球化现象及其应对。如冯晓青教授主张,应对知识产权法全球化环境,我们需要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发挥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和作用;完善立法,制定与实施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战略;确定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这样才能使我国真正由知识产权大国变为世界上的知识产权强国。乔治·奈纳德博士认为,创新有时可能成为经济的增长点,比模仿更促进经济,因为模仿只是扩大一个产品的市场,但创新不一样,创新创造了新的市场。郑万青副教授分析了全球化、技术文明与知识产权法律全球化的进路。周唯律师提出在当前严峻的国际知识产权形势下,构建全球人类利益共同的知识产权体系的重要性。

    本场发言结束后,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玉敏教授和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专家何山先生进行了评议。张玉敏教授指出:一个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这个问题上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实际上是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来不断地变化的。中国现在究竟应该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值得思考。何山先生指出:全球化应该说是改革开放的要求。我们要进行改革开放,必须要在技术方面、经济方面吸收国际上最先进的技术,知识产权在这个方面也必然要对它进行着国际标准保护。

会议第二场讨论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政策》。主持人为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张平教授。发言人为美国国家经济咨询公司邓飞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罗莉副教授、美国肯扬律师事务所沈名扬律师、以色列海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尼瓦·艾克·科爱恩教授。本场讨论的观点集中于全球化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政策的协调问题。如邓飞博士就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紧张关系进行了发言;罗莉副教授就著作权与反垄断法之博弈进行了演讲;沈名扬律师介绍了美国反垄断法的最新发展;尼瓦·艾克·科爱恩教授阐述了DRM与反垄断的关系。

评议人郭寿康教授针对沈明扬律师的发言指出:美国的反垄断法里面有两种限制,一种是绝对禁止,一种是合理原则。把捆绑这个问题作为一个合理原则,如果合理的话还是可以的,不是绝对禁止的,最新的发展是在这个地方。评议人费安玲教授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与垄断是无法分离的双胞胎。知识产权本质表现的就是垄断,所以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实际上是一个矛盾的命题。对于知识产权垄断的思考,在寻求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反垄断的平衡点的时候,应注意知识产权垄断的事实性。

第三场讨论的主题是《全球化环境中的知识产权管理》,由华中师范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刘华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朱雪忠教授、美国肯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玛丽亚 梅西女士、通用电器安防业务集团亚太区法务总监吴珍女士、美国国家经济咨询公司铃木先生,台湾智慧财产权保护协会会长魏亿龙律师进行专题发言。

在本场讨论中,朱雪忠教授主要探讨了全球化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表现、经济全球化与知识产权全球化的关系以及应对全球化的策略几个问题。玛丽亚·宝梅西女士分析了公司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创造价值来达到自己的商业目标,特别是利用专利组合。吴珍女士阐述了全球环境中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企业经营;铃木先生分析了国际技术转让中的知识产权评估问题;魏忆龙先生则讨论了知识产权的证券化问题。

    本场发言结束后,台湾中原大学财经法律学系陈樱琴副教授与德国鸿鹄律师事务所纳克律师进行了评议。陈樱琴副教授指出:全球经济中的知识产权管理,除了企业层面外,政府层面的管理也很重要。拉沃夫·纳克博士指出:战略性的措施非常重要,一个公司必须一开始就建立知识产权的战略。

第四场讨论的主题是《知识产权的实施:中国的经验》,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博士主持。发言人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海龙教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林广海博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刘晓军博士,以及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志刚先生。

在本场讨论中,孙海龙教授分析了知识产权审判整合及其理论意义;林广海博士阐述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与刑事审判新机制;刘晓军博士则探讨了知识产权诉讼管辖问题;郭志刚先生则以服务于中部崛起的知识产权审判为题探讨了知识产权审判新理念。

本场发言完毕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家力博士以及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刘晓海博士进行了评议。徐家力律师指出:知识产权审判在我国很有特色,一是法官学历高、专业化程度高、案件审判的数量增长率快、审判程序透明。刘晓海博士指出:当事人的诉讼要求,他的理由在很多文书中有时没有得到全面反映,需要引起注意。

第五场主题是《美国知识产权实施程序》,讨论美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以及ITC程序问题。主持人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教授。发言人有美国肯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玛丽亚·宝梅西女士、美国国家经济咨询公司沃耐克斯·科艾克博士,以及美国肯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玛莎女士。

玛丽亚·宝梅西女士详细分析了在美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程序和技巧,马莎女士则分析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条款的性质和特点。

发言结束后,清华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兵教授和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广良博士分别进行了评议。王兵教授指出:随着我们的企业纷纷进入国际市场,特别是美国的市场,需要越来越多地了解与美国知识产权诉讼和纠纷有关的程序和信息。张广良博士从比较法的角度介绍、分析了中美知识产权审判的差异。

第六场讨论的主题是《美国知识产权实施程序:从中国视角审视》。主持人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国瑞教授。发言人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副教授陈健博士、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宁宣凤律师、美国肯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莎女士、温州市红星烟具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健华先生和上海圣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王农跃先生。

在本场讨论中,陈健博士探讨了337调查程序及其影响;王农跃先生则从一个实际发生的案例,分析了应对337条款的经验;宁宣凤律师则从中国律师的角度分析了中国企业如何应对337调查;陈建华先生则现身说法,介绍了其所在的公司应对337的经验。

本场结束后,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郑胜利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政法大学生物技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银良博士进行了评议。

郑胜利教授指出:中国在未来的发展中,除了要注意国外的保护知识产权规则的发展,也应研究在国内怎么发展自己的规则。在这些规则中,可以用来保护在中国的企业,属于国家或者是私人企业,也包括所有在中国投资的外国企业的利益。刘银良博士认为:无论是企业的对外贸易行为,还是企业的应诉行为,谈的都是策略的选择,他的目的都是在全球化环境下如何使企业利益最大化。这才是最重要的。

2007121下午,会议闭幕式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冯晓青教授主持了闭幕式,玛丽亚·宝梅西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张今教授分别代表外方和中方做了闭幕式发言。

玛丽亚·宝梅西认为,我们到中国来的目的是让大家了解美国知识产权法律的运作,我希望至少有某种程度上的成功,让大家至少对我们美国的做法有价值的了解。张今教授指出:来自国内外大学、企业、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的学者、专家以及台湾省的同仁190多人,使本次会议成为国内外知识产权界的一次盛会。全球化与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有着深刻而丰富内涵的重大话题。当前每个国家必须回答的问题是如何利用对知识产权的平衡保护来更好地促进自身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在短短的两天里与会代表通过会上和会外的交流,加强了沟通、增进了理解,加深了友谊,本次会议将对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学术界、实务界的交流合作起到积极的作用并产生深远的影响。

闭幕式主持人冯晓青教授代表主办和承办单位对为本次会议提供帮助和支持的诸多单位和个人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希望代表们在会后加强联系与沟通,共同为知识产权事业作出贡献。

本次会议中,还有很多专家学者尽管因为发言机会有限而未能享有发言或评议机会,但仍提交了内容丰富的论文。会议论文集随后即将正式出版。

另外,本次会议也是冯晓青教授主持的一个大型国际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全球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的主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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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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