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拟起草管理条例 网络杂志将受监管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7-05-14 阅读数:
来源:西安晚报
记者获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拟起草《互联网出版管理条例》,将对网络杂志实施前置审批管理,即网络杂志运营商在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前,要先经过新闻出版总署的审核同意,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而对已经上线的网络杂志,如徐静蕾的《开啦》,陈鲁豫的《豫约》等,也将被纳入监管范围。
徐静蕾的网络杂志《开啦》上周正式上线,王朔、韩寒、周点点等人均在该杂志开设专栏。王朔此前曾表示,相比要经常忍受作品被出版社责编删改,他更愿意把作品发在网上,尤其是徐静蕾的网站上,因为这样可以畅所欲言。不过现在看来,王朔这张大嘴又不能乱说了。
网络杂志是指将出版的各种信息内容采用杂志编排形式通过互联网发表的数字化杂志。网络杂志近年发展比较迅速,国内目前已有上百家电子杂志企业,以zbox、xplus、zcom为代表的互动杂志平台纷纷开始跑马圈地运动。
在迅速发展的同时,网络杂志存在行业发展不规范、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等诸多问题,更为重要的是直到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有针对性的管理规范。
据悉,目前我国网络杂志出版管理的主要依据,是2000年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2002年公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仅规定,任何一家具有相应的ICP经营许可权的网站,都有资质制作和发行网络杂志,而不需要平面杂志出版所需要的刊号等。《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法律层级较低。因此,新闻出版总署拟起草《互联网出版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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