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三修”求解跨境申请难题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9-01-14 阅读数:
来源:人民网
在新年钟声即将敲响之际,启动已久的中国第三次专利法修改终于锤音落定。专家表示,新法尽管提高了专利的门槛并鼓励申请国际专利,但能否一举改善中国专利本身的质量仍有待观察。
继1992年和2000年之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8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
“与以往不同,这是中国第一次主动对专利法进行修改。”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路小龙博士介绍,前两次修法都是迫于外部要求。
为了提高中国的专利质量,这次修改对授予专利权的基本条件,即新颖性的标准进行了完善,将现行的“相对新颖性”提高为“绝对新颖性”,也就是说,以前一些没有公开发表过的技术,虽然在国外已经被公开使用或者已经有相应的产品出售,只要在中国国内还没有公开使用或者没有相应的产品出售,就可以在中国被授予专利。
现在则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在国内外都尚不为公众所知,将新颖性的标准在地域上完全扩展到了全世界。
“这将有助于中国专利质量的提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赵晨告诉《科学新闻》。不过,由于在审查专利的时候,审查员考虑更多的是一些书面材料,而对于其是否已在国外使用,相关信息很难获取,因此这一条款可能在后续诉讼环节更能体现出它的效果,对诉讼当事方更为有用。另外客观上,这样的修改也使得我国专利法在可专利性标准上与外国相关条款基本达到协调、统一。
为鼓励中国专利权人更多地向外国申请专利,新修改的专利法删除了关于向外国申请专利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规定,规定申请人可直接申请外国专利,但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北京摩力克科技有限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这项修改对我们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通常来说,公司在申请中国专利的同时,就会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同时申请外国专利,二者并行不悖。
而北京大学医学部成果专利办公室负责人林晓冬则说,“由于申请国外专利费用很高,因此研发人员在申请前会综合考虑诸多利益,对于那些可能无法通过审批,或者无法获得巨大利润的专利,就不会花钱去外国申请。”
资料显示,中国内地在美专利尚不足韩国的八分之一。
中国科研人员较少申请外国专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评审员认为,除了费用昂贵以外,还包括申请专利的动机问题,比如只是为了完成额定指标,或者为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者评职称等等,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专利本身的质量不高。赵晨说:“这个条款旨在鼓励我国的海外专利申请,而能否达到促进效果,还有待观察。”
这次专利法修改还特别增加了专利药的“强制许可”。“其实中国强制许可的法律规定及实施办法在本次修改之前就有了,”赵晨说,“这次修改提高了它的法律层级。”不过尽管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但由于强制许可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协调和平衡,因此不会轻易使用,赵晨介绍道。
来源: 《科学新闻》杂志
|
(责任编辑:韩静怡) |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