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关于“国际信息及通信技术博览会”的通知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时间:2009-02-22 阅读数: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际信息及通信技术博览会中国组展单位及参展企业:
2009年3月3日至8日,国际信息及通信技术博览会(CeBIT)将在德国汉诺威举行。
近年来,我国部分企业在境外参展中不断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发生了多起展品被查抄甚至人员被扣押事件。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护我参展企业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务部将会同贸促会在此次博览会期间设立“中国参展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位于19馆B01-80),聘请欧洲专家免费为我参展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等公共服务。届时,商务部领导和欧委会、德国经济部高官将出席服务站揭牌仪式,并召开新闻发布会。
二、各组展单位和参展企业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问题,在参展前和参展过程中,认真对展品、样本和宣传品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避免在博览会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在过去参展中出现过知识产权问题的企业,尤其要从严把关,慎重选择展品,防止再次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三、各企业要树立维权意识,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对易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展品、自己拥有专利或商标的产品,各企业要备齐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证明材料,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参展期间如遇到知识产权纠纷,请及时向我设立的服务站进行咨询或请求协助。各组展单位和参展企业应依照当地法律,积极配合处理,避免出现因过激行为导致人员被扣押事件。
五、对在参展期间发生影响恶劣的知识产权事件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预祝各参展企业此次参展取得积极成果!
特此通知。
商务部外贸司
贸促会展览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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