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龙委员:中药产业亟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 时间:2009-03-12 阅读数:
一直以来,我国对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比较薄弱,中药产业的健康良性发展面临知识产权保护的瓶颈。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仁和药业总裁杨文龙建议,要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中药产业良性发展。
杨文龙委员介绍,我国对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这是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成为我国企业与国外企业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国外企业在我国抢先申请的中草药专利已超过1000件,其中不乏我国的一些传统名药。
杨文龙委员在提案中指出,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很多问题:第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科研院所及企业申请数量少,中医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处于无保护状态。第二,保护方法落后,申请中药品种保护时需要公开生产配方及生产工艺,企业的科研成果往往得不到保护。第三,国内企业专利申请多为复方制剂,保护范围小,侵权判定困难,中药专利保护不利于走向世界。第四,祖传秘方、偏方缺乏标准、规范,面临被叫停的尴尬局面。第五,知识产权保护没有形成体系,缺乏中药知识产权研究和管理专业人才,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始终处于民间自发状态。
针对上述问题,杨文龙委员提出促进我国中药产业良性循环发展的建议:
第一,增强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国家应大力支持企业申请中药专利、商标;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从科研、经营和发展战略的高度上重视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第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建议在中医药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对中药行业的从业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培养专门人才。
第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帮助企业开发中医药专利产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专利制度,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倡导和扶持企业申请中药国际专利;对祖传秘方、偏方等不适宜专利保护的传统工艺、方法等,应采取技术秘密等方式实施保护。
第四,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平衡作用,解决中药品种保护与药品专利保护的权利冲突问题。有关部门应组织企业有序申请专利,特别是对已经有一定生产规模的中药品种,实行重点保护。
第五,尽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利用国际有关知识产权规则和条约,规制国外药企巨头滥用知识产权,防止中药知识产权流失。(中国工商报 记者 潘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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