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法院要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时间:2009-03-25 阅读数:
中新社南宁三月二十三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近日在广西调研并与企业界代表座谈时强调,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大保障力度,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王胜俊指出,受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中国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都可能转化为各类案件进入司法领域,并给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他强调,各级法院要努力做到:
——要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统一,进一步增强企业抵御外部经济风险的能力。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影响,许多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生存困难。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既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区分责任,同时要有大局意识,坚持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的有机统一,提高企业抵御外部经济风险的能力。
——要坚持司法裁判与诉讼调解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与互利共赢。越是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越要重视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
——要坚持个案公正与社会公平相协调,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各级法院既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降低实现权利的诉讼成本,又要适当平衡劳动者与企业双方的利益,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缓解困难企业的支付压力,引导劳动者与企业共渡危机,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
——要坚持制裁违法与保护增长相促进,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水平。各级法院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惩治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水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坚持化解矛盾与维护稳定相适应,进一步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各级法院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更加注重案结事了,力求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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