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晓宏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 时间:2009-04-08 阅读数:
3月31日上午,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京会见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一行。
阎晓宏首先转达了柳斌杰署长对高锐刚刚担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的祝贺,并介绍了国家版权局的组织结构、主要职能以及中国版权工作的最新情况。阎晓宏表示,此次高锐履新后首次访问中国,显示了WIPO对与中国开展知识产权合作的重视。自1980年6月3日中国加入WIPO以来,中国国家版权局与WIPO一直保持着非常友好的合作关系,WIPO对我国版权立法、培训交流等各方面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特别是近年来,国家版权局与WIPO在版权领域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国家版权局与WIPO连续三年在北京举办国际版权论坛,联合在中国开展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项目和中国南通——WIPO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活动;2008年开展了首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评奖及颁奖活动;还共同举办了多次专题会议以及教育培训等活动。阎晓宏对WIPO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期待能与WIPO在未来开展更深入的合作。
高锐表示,中国是一个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和创新是中国国家战略的组成部分,这为其他国家树立了一个典范。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各方面采取的多项措施令人印象深刻,特别是在互联网版权保护方面富有经验、卓有成效。他同时指出,版权产业不仅为社会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也为社会带来财富。我们不仅要注重版权的保护,更要注重版权的创造与使用,在打击盗版、保护著作权人利益的同时,应充分发挥版权创造、使用对产业的推动作用。
阎晓宏对高锐的看法表示赞同。他说,版权是民事权利,但版权产生的影响和作用远远超出民事私权范畴,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版权作品不仅能够不断满足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且版权作品的生产、传播也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中国国家版权局将进一步加强与WIPO及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探讨版权创造、保护、使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共同促进版权产业的繁荣与发展,为人类文明进步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王彬颖,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于慈珂、对外交流与合作司副司长陈英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段桂鉴等参加了会见。(中国新闻出版报 记者 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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