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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万! 渡边淳一在华维权首胜

来源:人民网  作者:  时间:2009-09-26  阅读数:

 渡边淳一去年在中国发起系列侵权索赔官司,如今第一个被他告倒的是珠海出版社。前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珠海社侵权。接下来,还有一些出版社正在等待着法院的裁决。

  渡边淳一前天在日本第一时间了解到胜诉的消息,据代理人说,老先生深感欣慰,因为这是他去年在中国发起系列维权官司之后,打赢的第一场官司。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前天终审裁定珠海出版社侵权成立,要求他们赔偿渡边淳一67万元。渡边淳一说,他正等着这笔赔款。

  2007年,渡边淳一的代理人在中国买到了珠海出版社出版的《飘雪》、《雪舞》、《艳妆》和《艳骨》四部渡边的作品,版权页上赫然写着“2002年10月第1版,2006年5月第2次印刷”的字样。可是渡边与珠海出版社的3年协议早在2005年1月就到期了,到期了却还在印,这让渡边怒不可遏。去年6月,老人把昔日的合作伙伴告上了法庭。此前他和律师做了缜密的取证准备,志在必得。对于法院最终裁定的67万元赔偿,渡边方面也表示接受。

  昨天,珠海出版社的刘小姐告诉记者,渡边代理人买到的那4部小说,其实都是2005年1月版权到期前印刷的,只是销售得很不好,库存量很多,为了扭转眼看要亏损的局面,出版社决定把给4部小说换一个新封面,再重新上市销售。“我们当时把换封面的事通知渡边淳一方面了,只是现在他们并不承认。”如果卖的还是库存书,那自然无可厚非,可版权页上的“2006年5月第2次印刷”又是怎么回事呢?刘小姐的解释是,既然换了封面,就索性将版权页也更新了。该社人士还告诉记者,他们发现渡边将4部小说版权又卖给了别的出版社,有“一女二嫁”之嫌,目前他们正在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可能提起诉讼。但是“一女二嫁”的前提也必须是版权未过期,如果渡边是在2005年1月之后再出售的版权,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与珠海出版社的官司只是渡边系列维权官司中的一件,另有一些侵权官司目前也在审理中,比如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爱的流放地》被指侵权一案。(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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