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管理或成解决网络版权问题关键
来源:国家版权局网站 作者: 时间:2009-12-20 阅读数:
阎晓宏指出,在传统领域,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有效解决了法律赋予权利人的权利、但权利人个人难以实现权利的难题。中国政府非常重视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建立和完善,1992年就批准成立了第一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于2005年3月实施后,又相继批准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4家集体管理组织,基本覆盖了作品使用的主要领域,在保护著作权人权利、促进作品的广泛传播、增进国际间文化交流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在中国开展的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工作、文字著作权协会代表作家与谷歌进行的维权谈判等,都有很大的社会影响。
阎晓宏表示,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起步较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还很多,不仅要解决发达国家甚至许多发展中国家已经解决了的传统领域的问题,同时还要解决新技术带来的问题。当前,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网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同时也给著作权制度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授权机制问题已引起各国知识产权界的高度关注,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而不是南北争议。
著作权集体管理可能是解决网络环境下版权问题的关键。但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管理模式、授权方式、收取和分配版权使用费的机制怎样适应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还需要各方的共同合作。中国非常愿意借鉴国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成熟经验,也非常愿意与国际社会共同探索新技术条件下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实现途径,以更好地发挥集体管理的功能与优势。
王彬颖在致辞中表示,随着新技术的进展,集体管理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他们卓有成效的工作让公众对版权保护的概念日益了解和重视,也显示出中国政府对集体管理组织建立和发展的高度重视。
WIPO著作权集体管理及相关事务司司长马苏也、亚太发展合作局高级顾问刘杰,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来自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国际唱片业协会、国际表演艺人权益集体管理协会、法国视觉艺术著作权人协会、国际影印复制权组织、新加坡作曲者和作者协会的代表,以及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出席了研讨会。
(方圆)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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