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告一公司盗版胜诉 40万赔偿卖场人员傻眼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作者: 时间:2010-04-26 阅读数:
据新华社电(黄浩苑 王迪)走进电脑城大卖场,选好一台“裸机”,安装系统,付款,出具发票……这是很多人买电脑的过程。但是,这一过程却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并被记录在案。深圳近日就发生了一宗这样的案件,微软公司将一家电脑销售公司告上法庭。
2009年10月26日,深圳福田区一家科技公司电脑销售部迎来了几位熟客。与往常一样,顾客很快付款买下一台笔记本电脑,工作人员为电脑安装WindowsXP Professional Edition Microsoft Office等系统软件和工具。但是,这一切都被数码相机悄悄记录着。
一天,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纸传票送到了这家科技公司法人代表杨某手上,50万元人民币的侵权赔偿诉讼请求让杨某顿时傻了眼。原来熟客竟是全球最大的电脑软件提供商微软公司的代理取证人。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判决该科技公司及法人代表杨某停止侵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微软公司赔偿共计4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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