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指定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专利纠纷案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批复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29 阅读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指定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专利纠纷案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批复
(2006年3月22日 法[2006]56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2005]481号《关于请求指定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审理专利、植物新品种民事纠纷案件一审法院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指定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审理发生在其辖区内下列案件的第一审法院:
一、专利纠纷案件
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
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7.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8.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
9.诉前申请停止侵犯专利权、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案件;
10.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二、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
1.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纠纷案件;
2.植物新品种权权利归属纠纷案件;
3.转让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和转让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4.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5.不服县级以上农业、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对假冒授权品种处罚的纠纷案件。
此复
网站创始人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