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的复函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30 阅读数:
鉴于以上理由,我院认为,未经专利持有人许可,非法制造、销售专利产品都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持有人应当有权选择在制造地法院起诉或销售地法院起诉。因此,此案的原告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我院应当受理。
以上意见妥否,请答复。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九九四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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