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请登录], 新用户?[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添加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English
当前位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 司法解释 > 著作权法司法解释 >  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1-07  阅读数:

、搭售、附加不合理条件销售纠纷

159、有奖销售纠纷

160、商业诋毁纠纷

161、串通投标纠纷

162、垄断纠纷

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十七、劳动争议

163、劳动合同纠纷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164、社会保险纠纷

1)养老金纠纷

2)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3)医疗费、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4)生育保险待遇纠纷

5)失业保险待遇纠纷

165、福利待遇纠纷

十八、人事争议

166、人事争议

1)辞职争议

2)辞退争议

3)聘任、聘用合同争议

第七部分 海事海商纠纷

十九、海事海商纠纷

167、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

168、船舶触碰损害赔偿纠纷

169、船舶损坏(空中或水下设施)损害赔偿纠纷

170、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171、海上、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172、养殖损害赔偿纠纷

173、海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174、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175、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和船用燃油、船用物料损害赔偿纠纷

176、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177、多式联运合同纠纷(由海事法院受理的)

178、海上、通海水域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纠纷

179、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

180、船舶买卖(建造、修理、改建和拆解)合同纠纷

181、船舶抵押合同纠纷

182、航次租船合同纠纷

183、船舶租用合同纠纷

共16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2005]民三他字第2号函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济宁之窗信息有限公司网络链接行为是否侵犯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山东天笠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海信通信
网站创始人
个人简介:(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