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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1-11  阅读数:

八年二月四日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下:

第一部分 人格权纠纷

一、人格权纠纷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3)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4)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5)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6)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7)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姓名权纠纷

3、肖像权纠纷

4、名誉权纠纷

5、荣誉权纠纷

6、隐私权纠纷

7、婚姻自主权纠纷

8、人身自由权纠纷

9、一般人格权纠纷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二、婚姻家庭纠纷

10、婚约财产纠纷

11、离婚纠纷

12、离婚后财产纠纷

13、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

14、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15、婚姻无效纠纷

16、撤销婚姻纠纷

17、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18、抚养纠纷

1)抚养费纠纷

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19、扶养纠纷

1)扶养费纠纷

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20、监护权纠纷

21、探望权纠纷

22、赡养纠纷

1)赡养费纠纷

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23、收养关系纠纷

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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