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5-03-05 阅读数: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普法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知[2014]67号)
各区、县级市知识产权局,各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工作,突出广州知识产权普法特色,充分发挥政府、协会、企业对普法工作的集成支撑作用,固化知识产权普法工作载体,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我局制定了《广州市知识产权普法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如遇有问题,请径与政策法规处联系。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10月17日
广州市知识产权普法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专利审查工作“十二五”规划》和《广州市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广州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2011-2015年)》的有关精神,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工作,突出广州知识产权普法特色,促进广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延伸知识产权工作触角,充分发挥政府、协会、企业对普法工作的集成支撑作用,固化知识产权普法工作载体,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现开展广州市知识产权普法基地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充分发挥国家、省、市现有知识产权、科技、科普工作载体的作用,融入知识产权法制教育元素,加强知识产权普法载体和条件建设,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与普法、科技、文化、宣传等部门和有关区知识产权局协同推进,“六五”普法期间挂牌成立5家以上知识产权普法基地,力争使广州知识产权普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助力。
二、基地设立条件
1.主要领导重视知识产权普法工作,具有良好工作基础;
2.具备满足知识产权普法工作需要的场地、工作人员等基础条件;
3.有知识产权普法或相关工作经费,建立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
4.积极主动组织开展或参与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培训等相关活动,在广州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并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
5.有能力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调研推进
密切联系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州市普法办、市科协、市教育局、团市委和各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加强对高校、科研机构、专利代理机构、行业协会、大中小学等相关单位的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其知识产权普法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确定重点联系和培育知识产权普法基地单位。
(二)组织申报
为保证基地建设的质量,充分发挥普法工作效果和社会影响力,根据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对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进行点对点直接联系,及时组织其申报建立基地。在确保基地建设工作初具规模的同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相关单位积极申报。
(三)审核认定
市知识产权局根据评定条件在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判,对是否认定为“广州市知识产权普法基地”提出审核意见,报局办公会议确定入选单位后,适时发文公布和授牌。
四、基地运行
(一)工作机制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与基地单位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对基地单位知识产权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鼓励其形成各自工作特色。各普法基地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自资源优势,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和对象,加强协调、互为补充,在广州地区形成覆盖面广、影响面大的知识产权普法体系。
(二)工作形式
基地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工作的主要形式包括:举办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培训班、研讨班或进修班;向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信息、申请、咨询服务;向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宣传、展览;接待社会公众参观、学习;作为科普重点展示窗口;配合
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12·4”全国普法日等专题活动;向政府、协会、企业等单位主动传播知识产权知识。
(三)工作保障
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各普法基地应当明确责任机构并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基地建设和运行工作,将其报送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备案。市知识产权局积极为基地争取资金、政策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局年度经费预算中安排适当费用扶持基地开展活动。各普法基地应当做好普法场所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3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