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3-03-21 阅读数: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商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中原红盾“双反”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工商文〔2012〕65号)
各县(市)工商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郑州市工商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中原红盾“双反”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郑州市工商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中原红盾“双反”行动实施方案
为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按照中原红盾行动统一部署和省局中原红盾“双反”行动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四个重在”的工作要求和建设“五个工商”的工作目标,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载体,以优化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目标,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思想观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各方面的全面提升,使中原红盾“双反”行动取得更大的成果。
二、目标任务
以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集中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1、以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为重点,严肃查处供电、供水、燃气、热力、交通运输、通讯、银行、专营专卖、殡葬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延伸服务和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
2、加强对商业贿赂基础问题和热点问题的研究,找出商业贿赂发生的规律性东西,在执法监管中加以注意。积极拓展执法领域,把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查办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查办一批商业贿赂案件。
3、依法查处假冒仿冒、虚假宣传、虚假表示、“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名牌商品和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
4、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加大对知名商品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商业秘密保护力度,依法查处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查处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促销活动,维护消费安全;依法查处非法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5、积极参与五部委共同开展的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落实《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大型零售商限制竞争行为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6、以《反垄断法》及相关法规的学习、宣传为重点,在全系统普及反垄断的基础知识。按照省工商局制定的具体措施、办法和组织垄断案件专案调查的要求,做好涉嫌垄断案件线索的收集、梳理和初查和上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此次行动,从5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阶段(5月10日前)
1、市局召开中原红盾“双反”行动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各单位按照市局部署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具体安排。
2、印制《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页,制作横幅、展板等,5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双反”行动的基本内容,为拓宽案源创造条件。
3、通过新闻媒体对中原红盾“双反”行动的目标任务、进程安排等内容进行专题宣传。各单位通过横幅、标语等各种方式,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公布中原红盾“双反”行动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增加案件线索。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 6月20日)
1、开展钢材市场集中整治(5月11日-5月20日)
对全市钢材批发市场及所有销售钢材的公司、商户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弄清底数,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仿冒大型钢铁企业产品,特别是销售假冒、仿冒“安钢”公司螺纹钢等产品,以及对产品质量进行虚假表示、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组织经营者签订诚信公约,规范经营行为。
2、开展大型零售商集中整治(5月21日-5月31日)
举行全市中原红盾“双反”行动集中宣传日,发放《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页,为大型零售商送法上门。
对大型商业零售企业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仿冒产品、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促销行为、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和弄虚作假等欺诈消费者行为。抓住3.15曝光的家乐福这一典型,进行深刻解剖,引导、督促大型零售商规范经营,严格自律,公平竞争。同时适时召开中原红盾“双反”行动工作汇报、经验交流及推进会议。
3、开展公用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集中整治(6月1日-6月10日)
对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进行深入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同时召开相关会议,解剖典型案件,揭露违法行为,宣传法律规定,规范经营行为。
大力宣传安阳二手车交易市场垄断案件查处的重大意义,按照省局的安排部署对该行业垄断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及时打击违法行为。密切关注本地区垄断现象,对处于萌芽阶段的垄断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由省局安排相关工商机关通过行政约见、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方式予以制止。
4、开展批发市场集中整治(6月11日-6月20日)
对各类商品批发市场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6月21日-- 6月30日)
各单位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市局对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举办中原红盾“双反”行动成果展。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站在擦亮中原红盾品牌,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思想观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的高度认识中原红盾“双反”行动,通过“双反”行动的开展,拓宽办案领域,提高办案水平,树立工商部门的权威。
市局设立中原红盾“双反”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公平交易处,副局长王锡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平交易处处长徐成立、商标广告处处长范长松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机构,领导本单位的“双反”行动,协调单位内部各部门的关系,确保“双反”行动的顺利开展。
2、加大整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要举全系统之力,统一调配执法力量,通盘部署执法行动,要充分发挥经济检查支队和各县(市)局经检队在“双反”行动中的主力军作用。中原红盾“双反”行动中,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职能。同时和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执法行动取得成效。
3、突出案件查办,确保整治成效。要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评价集中整治行动成效的总标杆,要深入排查案件线索,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落实重大立功受奖政策,着重在查处大案要案上下功夫。坚持“快查、快结、快报、快出成效”的原则,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处罚适当、不枉不纵。对重要案件挂牌督办,必要时由市局直接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统一行动。专项行动中查办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按照市局的要求制作说理式处罚决定书。
4、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及相关业务处室要明确一名专门的工作人员,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一方面要认真填写上报中原红盾“双反”行动的相关报表;另一方面,要收集、总结本单位在开展中原红盾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市局。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阶段工作总结,并于每月的9日、19日、29日前,将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和案件处罚决定书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市局“双反”行动办。联系人:黄广丽,联系电话:66972715,邮箱:zzgssfxd@126.com.
市局将适时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加强综合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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