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00号)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1-18 阅读数: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00号)
2004年3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通过互联网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的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人提交电子专利申请和相关文件时, 应当遵守《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中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
就用户协议中要求的有关电子申请请求类文件的类型定义,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的专利申请请求类文件类型定义[DTD](试行)》(简称《电子专利申请请求类文件类型定义[DTD](试行)》,用户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www.sipo.gov.cn)的电子专利申请系统专栏或中国电子专利申请网站(http://www.cponline.gov.cn)上浏览、下载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四年三月九日
网站创始人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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