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48号)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1-29 阅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48号)
为了统一专利申请文件的用纸规格,以利于专利申请文件的管理以及专利文献的印制和交换,决定从1996年7月1日起专利申请人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和摘要附图的规格改为297mm×210mm(A4)。申请文件字体的高度应当在3.5mm至4.5mm之间;行距应当在2.5mm至3.5mm之间。申请文件的顶部(有标题的,从标题上沿至页边)应当留有25mm空白;左侧应当留有25mm空白;底部从页码下沿至页边应当留有15mm空白。(具体规格请参见样页)
特此公告。
样页(略)
一九九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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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简介:(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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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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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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