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请登录], 新用户?[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添加收藏|联系我们|网站地图|English
当前位置: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 法律法规 > 专利法律法规 >  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44号)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1-29  阅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我局指定中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自公告之日起,该公司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委托代理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的委托代理。

  根据我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国专发法字[1993]第63号文),同时指定该公司为代理台湾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来大陆申请专利的专利代理机构。

  名称:中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

  邮政编码;100080

  电话:2534829,2534830,2534831

  传真:2534831

  帐号: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海淀支行知春路分理处149461024001转0521017

  特此公告。

 

                                                         1994年12月1日

相关文章
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暂行规定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办法
专利局公告(第43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专利收费标准的通知
企业专利工作办法
网站创始人
个人简介:(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个人简介:(实务)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备ICP证号:京ICP备12039890号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413号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您是网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