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16 阅读数: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惠府办〔2006〕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粤办函〔2004〕239号)精神,我市积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市直机关正版办公软件的采购。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各地、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根据市人民政府意见,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
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是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带头维护软件著作权,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可以树立政府威信,实现有效监管。同时,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也是履行国际承诺,树立良好国家形象的客观要求。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对于振兴我国软件产业,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带动社会各界使用正版软件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知识产权、抵制盗版软件对于维护软件市场秩序、促进高科技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清理盗版软件工作,不购买和使用盗版软件。凡使用盗版软件的,一律要更换。
二、狠抓落实,依法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做好办公软件配发工作。市财政已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采购正版办公软件,以实现党政机关办公软件的正版化。2006年11月1日前,正版办公软件将配发给市直有关单位(详见附件)。更换正版软件前,各单位要做好文档备份等准备工作。正版软件使用人员培训计划,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产业局、知识产权局制订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现市直各单位办公软件正版化。在市政府集中采购配发正版办公软件的基础上,市直各单位要在2006年12月31前全部实现操作系统、杀毒软件的正版化。未列入市政府集中配发正版办公软件的市直有关单位,也应在2006年12月31前全部实现操作系统、杀毒等办公软件的正版化。所需工作经费在本单位办公经费中列支。
(三)开展各县、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各县、区政府及直属有关单位要在2007年上半年前基本完成原有计算机操作系统、杀毒等办公软件的正版化工作。
(四)建立软件正版化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在今后采购计算机时,必须同时采购通用正版软件。各级财政及政府采购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我市各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五)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予以表彰。
三、加强领导,落实推进软件正版化的责任
(一)加强对政府机关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及各有关单位要参照市的作法,成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由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各县、区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在认真统计汇总的基础上,抓紧完成正版软件的采购和更换工作,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
(三)规范操作,注重实效。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要严格按章办事,规范运作,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全市各级政府机关真正实现办公软件正版化,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使用正版软件的意义,提高本单位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知识产权、抵制盗版软件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五)明确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要建立软件购买、使用责任制度,加强软件资产管理,明确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对使用盗版软件,引起侵权纠纷或诉讼,损害国家机关形象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今后各单位办公软件的购置经费均需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
附件:
市直机关正版办公软件配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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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配发数 │
├─────┼───────────────────┼──────────────┤
│ 1 │市委办 │ 13 │
├─────┼───────────────────┼──────────────┤
│ 2 │市人大办 │ 9 │
├─────┼───────────────────┼──────────────┤
│ 3 │市政府办 │ 24 │
├─────┼───────────────────┼──────────────┤
│ 4 │市政协办 │ 6 │
├─────┼───────────────────┼──────────────┤
│ 5 │市纪委 │ 6 │
├─────┼───────────────────┼──────────────┤
│ 6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2 │
├─────┼───────────────────┼──────────────┤
│ 7 │市人民检察院 │ 23 │
├─────┼───────────────────┼──────────────┤
│ 8 │市委组织部 │ 8 │
├─────┼───────────────────┼──────────────┤
│ 9 │市委宣传部 │ 3 │
├─────┼───────────────────┼──────────────┤
│ 10 │市委统战部 │ 2 │
├─────┼───────────────────┼──────────────┤
│ 11 │市政法委 │ 3 │
├─────┼───────────────────┼──────────────┤
│ 12 │市委政研室 │ 1 │
├─────┼───────────────────┼──────────────┤
│ 13 │市委老干局 │ 1 │
├─────┼───────────────────┼──────────────┤
│ 14 │市委台务办 │ 2 │
├─────┼───────────────────┼──────────────┤
│ 15 │市委党校 │ 6 │
├─────┼───────────────────┼──────────────┤
│ 16 │市委党史研究室 │ 1 │
├─────┼───────────────────┼──────────────┤
│ 17 │市直属工委 │ 3 │
├─────┼───────────────────┼──────────────┤
│ 18 │市总工会 │ 3 │
├─────┼───────────────────┼──────────────┤
│ 19 │团市委 │ 2 │
├─────┼───────────────────┼──────────────┤
│ 20 │市妇联 │ 2 │
├─────┼───────────────────┼──────────────┤
│ 21 │市侨联 │ 1 │
├─────┼───────────────────┼──────────────┤
│ 22 │市工商联 │ 1 │
├─────┼───────────────────┼──────────────┤
│ 23 │市文联 │ 1 │
├─────┼───────────────────┼──────────────┤
│ 24 │市社科联 │ 1 │
├─────┼───────────────────┼──────────────┤
│ 25 │市发改局 │ 8 │
├─────┼───────────────────┼──────────────┤
│ 26 │市经贸局 │ 13 │
├─────┼───────────────────┼──────────────┤
│ 27 │市教育局 │ 18 │
├─────┼───────────────────┼──────────────┤
│ 28 │市科技局 │ 4 │
├─────┼───────────────────┼──────────────┤
│ 29 │市公安局 │ 81 │
├─────┼───────────────────┼──────────────┤
│ 30 │市民政局 │ 6 │
├─────┼───────────────────┼──────────────┤
│ 31 │市司法局 │ 5 │
├─────┼───────────────────┼──────────────┤
│ 32 │市财政局 │ 21 │
├─────┼───────────────────┼──────────────┤
│ 33 │市人事局 │ 7 │
├─────┼───────────────────┼──────────────┤
│ 34 │市劳动保障局 │ 4 │
├─────┼───────────────────┼──────────────┤
│ 35 │市国土资源局 │ 10 │
├─────┼───────────────────┼──────────────┤
│ 36 │市规划建设局 │ 5 │
├─────┼───────────────────┼──────────────┤
│ 37 │市交通局 │ 8 │
├─────┼───────────────────┼──────────────┤
│ 38 │市信息产业局 │ 1 │
├─────┼───────────────────┼──────────────┤
│ 39 │市水利局 │ 2 │
├─────┼───────────────────┼──────────────┤
│ 40 │市农业局 │ 6 │
├─────┼───────────────────┼──────────────┤
│ 41 │市外经贸局 │ 3 │
├─────┼───────────────────┼──────────────┤
│ 42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4 │
├─────┼───────────────────┼──────────────┤
│ 43 │市卫生局 │ 5 │
├─────┼───────────────────┼──────────────┤
│ 44 │市人口计生局 │ 5 │
├─────┼───────────────────┼──────────────┤
│ 45 │市审计局 │ 7 │
├─────┼───────────────────┼──────────────┤
│ 46 │市环保局 │ 14 │
├─────┼───────────────────┼──────────────┤
│ 47 │市体育局 │ 2 │
├─────┼───────────────────┼──────────────┤
│ 48 │市统计局 │ 8 │
├─────┼───────────────────┼──────────────┤
│ 49 │市物价局 │ 7 │
├─────┼───────────────────┼──────────────┤
│ 50 │市林业局 │ 5 │
├─────┼───────────────────┼──────────────┤
│ 51 │市海洋渔业局 │ 7 │
├─────┼───────────────────┼──────────────┤
│ 52 │市旅游局 │ 2 │
├─────┼───────────────────┼──────────────┤
│ 53 │市法制局 │ 3 │
├─────┼───────────────────┼──────────────┤
│ 54 │市外事侨务局 │ 4 │
├─────┼───────────────────┼──────────────┤
│ 55 │市口岸局 │ 2 │
├─────┼───────────────────┼──────────────┤
│ 56 │市国资委 │ 3 │
├─────┼───────────────────┼──────────────┤
│ 57 │市打私办 │ 2 │
├─────┼───────────────────┼──────────────┤
│ 58 │市老龄委 │ 2 │
├─────┼───────────────────┼──────────────┤
│ 59 │市爱卫办 │ 1 │
├─────┼───────────────────┼──────────────┤
│ 60 │市城管办 │ 3 │
├─────┼───────────────────┼──────────────┤
│ 61 │市人防办 │ 3 │
├─────┼───────────────────┼──────────────┤
│ 62 │市档案局 │ 3 │
├─────┼───────────────────┼──────────────┤
│ 63 │市接待处 │ 1 │
├─────┼───────────────────┼──────────────┤
│ 64 │市残联 │ 1 │
├─────┼───────────────────┼──────────────┤
│ 65 │市仲裁委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