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16 阅读数:
(四)未经批准,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或者未将洗印加工的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全部运输出境的;
(五)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的发行、放映活动的;
(六)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比例放映电影片,或者不执行国务院广播电影行政部门停止发行、放映决定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未经批准,擅自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摄制电影,或者擅自到境外从事摄制活动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擅自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摄制电影,或者擅自到境外从事摄制活动,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经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或者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擅自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摄制电影,或者擅自到境外从事摄制活动,违法所得5万元(含5万元)以上,经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7倍以下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擅自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摄制电影,或者擅自到境外从事摄制活动,违法所得5万元(含5万元)以上,在整改期内持续进行违法行为,或者累计违法3次(含3次)以上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整顿或吊销许可证,并处违法所得7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二)擅自到境外进行电影底片、样片冲洗或者后期制作,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载明的要求执行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擅自到境外进行电影底片、样片冲洗或者后期制作,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载明的要求执行,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经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或者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擅自到境外进行电影底片、样片冲洗或者后期制作,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载明的要求执行,违法所得5万元(含)以上,经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7倍以下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擅自到境外进行电影底片、样片冲洗或者后期制作,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载明的要求执行,违法所得5万元(含5万元)以上,在整改期内持续进行违法行为,或者累计违法3次(含3次)以上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整顿或吊销许可证,并处违法所得7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三)洗印加工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摄制的电影底片、样片,或者洗印加工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拷贝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洗印加工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摄制的电影底片、样片,或者洗印加工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拷贝,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经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或者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洗印加工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摄制的电影底片、样片,或者洗印加工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拷贝,违法所得5万元(含5万元)以上,经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7倍以下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洗印加工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摄制的电影底片、样片,或者洗印加工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拷贝,违法所得5万元(含5万元)以上,在整改期内持续进行违法行为,或者累计违法3次(含3次)以上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整顿或吊销许可证,并处违法所得7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四)未经批准,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或者未将洗印加工的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全部运输出境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经批准,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或者未将洗印加工的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全部运输出境,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经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或者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经批准,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或者未将洗印加工的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全部运输出境,违法所得5万元(含5万元)以上,经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7倍以下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经批准,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或者未将洗印加工的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全部运输出境,违法所得5万元(含5万元)以上,在整改期内持续进行违法行为,或者累计违法3次(含3次)以上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整顿或吊销许可证,并处违法所得7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五)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的发行、放映活动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的发行、放映活动,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经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或者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的发行、放映活动,违法所得5万元(含5万元)以上,经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7倍以下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的发行、放映活动,违法所得5万元(含5万元)以上,在整改期内持续进行违法行为,或者累计违法3次(含3次)以上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整顿或吊销许可证,并处违法所得7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六)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比例放映电影片,或者不执行国务院广播电影行政部门停止发行、放映决定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比例放映电影片,或者不执行国务院广播电影行政部门停止发行、放映决定,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经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或者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比例放映电影片,或者不执行国务院广播电影行政部门停止发行、放映决定,违法所得5万元(含5万元)以上,经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能及时改正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7倍以下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比例放映电影片,或者不执行国务院广播电影行政部门停止发行、放映决定,违法所得5万元(含5万元)以上,在整改期内持续进行违法行为,或者累计违法3次(含3次)以上的。
处罚基准:没收违法经营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整顿或吊销许可证,并处违法所得7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