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19 阅读数: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推进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等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化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权联[2006]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79号)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全面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按照“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推进我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根据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经验,我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除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外,还应明确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形成“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协会辅助”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市县(市、区)两级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职责分工
全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各负其责。
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与指导。
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市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提出总体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评估认证。对注重自主创新、自觉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予以表彰,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进行查处。对违法的企业及责任人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理的建议,对违法企业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会同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推荐正版通用软件和有关专业软件产品目录,督促软件生产和供应商为企业使用正版
软件工作提供优秀产品和优质服务,参加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局:负责指导、协调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有关工作,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好的工作环境,参加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市财政局: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保障。
市经贸委: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
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市国资委: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市国资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
市外经贸委: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市民营企业局: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
市工商联:加强对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宜春银监分局: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企业名单,落实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鼓励和引导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1、2008年3月上旬,成立宜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人员,印发工作方案。
2、2008年4月上旬,召开宜春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具体工作目标,全面部署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第二阶段:贯彻实施
1、2008年4月中旬,各成员单位对主管范围内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布局和数量,以及使用软件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具体表格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发)。
2、2008年4月中旬,各成员单位在主管范围内拟定第一批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名单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08年4月中旬,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对第一批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主管领导和技术部门主管人员,就软件版权知识、资金预算、资产管理和软件技术知识以及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自查工作组织培训。
4、2008年5月中旬,完成对第一批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现有使用的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所需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等方面的自查摸底工作。
5、2008年5月底至6月中旬,由市版权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第一批正版化企业完成软件采购、安装工作。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第一批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使用的软件是否具备合法的授权使用文件。市版权局对拒不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第三阶段:全面推进
1、2008年6月底以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第一批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情况,上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并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表彰,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建立“黑名单制度”,并通过媒体曝光。
2、2008年6月底以前,由各成员单位在主管范围内拟定第二、三批企业名单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按第一批企业工作要求,推进企业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
3、指导各县(市、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本系统(行业)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确定一个科室具体落实,明确具体工作人员。
2、企业需更换软件的品种主要为通用办公软件(即操作系统软件、办公应用软件和杀毒软件)和常用专业软件(如财务软件、设计软件等),具体目录由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确定。
3、推进企业更换正版软件,是彻底根除使用盗版软件,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开始,今后各企业要建立软件购买、使用的责任制度,确定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对使用盗版软件,引起侵权纠纷或诉讼、损害国家形象的,除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各县(市、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参照本方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