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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18  阅读数: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和各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称《纲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未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纲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纲要》,要充分认识意义,认真领会精神

 

  《纲要》立足国情、面向世界,以“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为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大幅度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以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为目标,对我国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全面战略部署。学习宣传贯彻《纲要》,关系到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长远发展和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学习《纲要》,要着重把握以下方面:

 

  (一)要从我国经济社会文化自身发展需求和知识经济发展迅速及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的视角,深刻领会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主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国家战略。

 

  (二)要从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深刻领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三)要从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四个方面,深刻领会《纲要》是指导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全面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宣传《纲要》,要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宣传高潮

 

  要以学习宣传贯彻《纲要》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纲要》的宣传。要组织各类媒体,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开设一批专栏、专题,撰写一批重点文章,大力宣传《纲要》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营造有利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舆论氛围。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善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做到既全面准确又深入浅出。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特点和优势,运用网络广泛宣传《纲要》。要充分发挥现有宣传教育网络和工作机制,把《纲要》的学习宣传纳入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宣传工作计划,切实加以落实。各地要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班、培训班、学习班,集中向本地区重点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宣传《纲要》。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把《纲要》学习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结合起来。

 

  三、贯彻《纲要》,要结合地方工作,切实抓出实效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要求,认真贯彻实施《纲要》。要以《纲要》为指导,准确把握国家和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的定位和特点,结合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特色,因地制宜,按照总体发展与突出特色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统筹兼顾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和实施特色鲜明的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并通过区域知识产权战略落实《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保证《纲要》战略目标的实现。

 

  各地知识产权局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纲要》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切实做好区域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组织工作。各地知识产权局在学习宣传贯彻《纲要》纲要的过程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振奋精神,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激发和保持全国知识产权战线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开创知识产权事业新局面。

 

  各地知识产权局要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纲要》的情况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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