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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18  阅读数:

  13.开展“享受音乐、尊重创作”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14.开展“网络世界,正版中国-版权保护主题漫画网络宣传”活动。

  15.举办“4·26知识产权主题晚会”。

  16.开展知识产权组歌征集活动。

  17.举办主题为“走进知识产权”的“开放日”活动。

  (三)增加执法透明度

  1.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审判公开制度,继续做好民事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刑事知识产权生效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工作,力争扩大“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的容量和知名度。

  2.选择有影响的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的代表、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代表、专家学者等代表性人士旁听庭审,增强审判的公开性和公信力。

  3.结合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适时发布知识产权审判中的重要信息和典型案例。与此同时,在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和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媒体报道提供便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制度的作用。

  4.定期在《人民司法》、《中国审判》、《法律适用》等公开出版物以及中国法院网等公开媒体上公布典型案例和审判信息等,加大对社会关注案件和工作成就的宣传报道,有条件的地方要力争同时以英文对外宣传。

  5.通过《检察日报》、正义网及其他媒体,及时宣传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情况、典型案例等。

  6.推动企业软件正版化,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逐步通过其政府网站公布正版软件信息。

  (四)录制宣传节目

  1.录制一期CCTV《对话》节目。

  2.录制“12312”品牌训练营《幸运52》节目。

  3.制作加强商标保护工作的专题节目。

  4.拍摄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电视剧。(知识产权局、高法院)

  5.制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题片、宣传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6.召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闻发布会。

  7.拍摄知识产权系列公益广告片。

  8.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的相关专题电视栏目。

  9.录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系列宣传片。

  (五)召开新闻发布会

  1.2007年4月上旬,召开“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

  2.结合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二号”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论坛以及会同有关部委共同主办“2007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等形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揭露、教育、警示、感化等综合效能。

  3.召开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发布会,针对信息产业发展实际,开展涉及产业专利申请与技术发展动向的信息跟踪与发布活动。

  4.召开新闻发布会 ,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保护商标专用权有关情况做介绍。

  5.2007年2月,召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新闻发布会,公布重点案件。

  6.召开“2006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

  (六)举办论坛和交流会

  1.举办“2007'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

  2.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

  3. 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刑事论坛,发布2006年“山鹰二号”专项行动重点案例。

  4.举办信息产业知识产权高峰论坛,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和能力。

  5.举办中外知识产权交流会,交流经验,促进合作。

  6.举办药品领域知识产权论坛。

  7.与《中国日报》社合作举办主题为“依靠知识产权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论坛。

  8.举办“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论坛”。

  (七)出版图书、印制宣传册

  1.组织编写《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完全手册》。

  2.加强对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编写《执法司法人员知识产权读本》

  3.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编写《公民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读本》向基层单位发放。

  4.出版加强商标保护工作的图书,印制宣传册。

  5.制作介绍中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宣传片、图书及挂图。

  6.编辑典型专利案例汇编。

  7.举办青少年创新大赛,出版有关青少年读物。

  8.办好《中国知识产权报》。

  (八)公布典型案例

  1.发布文化系统2006年反盗版“阳光行动”十大案例。

  2.发布海关系统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3.定期整理和发布典型的国内和涉外商标侵权案例。

  4.定期整理和发布向司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典型案例。

  5.发布质检系统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九)其他

  1.组织“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十大事件评选”。

  2.组织“保护知识产权”征文活动。

  3.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网上问卷调查,征集社会建议。

  4.举办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业务人员知识竞赛

  5.选择部分素材,制作动漫,加大宣传力度。

  6.表彰第二届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

  7.加强知识产权的海外宣传力度,及时宣传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成绩和进展,正确引导海外舆论导向,树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海外正面形象。

  8.继续加强网站宣传,不断充实“中国商标网”的内容。

  9.举办质检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网上访谈。

  10.出版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特刊,开展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知识竞赛。

 

  六、培训教育计划

  (一)制定培训规划、编写教材

  1.组织编写保护知识产权培训系列教材。

  2.适时修订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培训大纲,重点加强对民商法律基础、专业审判技能和科技基础知识等的培训。

  3.编辑可经常更新的活页《鉴别侵权货物手册》,发放到各个海关业务现场。

  4.制定印发《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指导纲要》。

  (二)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

  1.举办厅局级执法司法人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专题研讨班。

  2.执行中德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培训项目,举办三期培训班。

  3.拟在有关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进修班、培训班等教学计划中列入版权保护专题讲座。

  4.举办市(地)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战略专题研究班。

  (三)基层司法、执法人员知识产权培训

  1.发挥国家法官学院定期集中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力争使每个知识产权法官每两年能有一次到法官学院学习的机会。

  2.在国家法官学院等培训机构举办两期知识产权新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培训班。

  3.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合作举办一期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培训班。

  4.重点加大对西部地区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最高法院将在业务研讨、专项培训、课题调研等方面对西部法院予以倾斜。

  5.在今年检察机关的培训工作中加大知识产权的内容,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保知办举办的培训活动。

  6.继续通过业务培训、远程教学等形式,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安民警知识产权执法培训教育活动。

  7.举办保护著作权、打击侵权盗版培训班。

  8.组织面向厅局级执法人员和执法民警的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班,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解决公安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工作过程中的理论与实务问题。

  9.分片举办3-4期基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共同探讨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和违法网络文化经营行为的做法和经验。

  10.召开全国网络文化工作会议,加强对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11.继续加强对口岸海关执法人员的培训,特别是提高现场查验关员对侵权商品的鉴别能力。在做好沿海口岸培训的同时,加大对内陆口岸的培训。

  12.加强对省级工商局的业务指导,举办全国或部分地区基层商标执法人员培训班。

  13.举办1至2期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的培训班。

  14.针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与保护开展定向培训。

  15.举办农产品出口企业商标国际注册培训班,积极引导和推动农产品出口企业重视商标国际注册。

  16.举办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培训班。

  17.开展对一线质检执法人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培训。

  18.举办市(地)级版权行政管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加强对新轮换至版权管理岗位的人员和基层版权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9.举办知识产权执法高级研修班。

  20.继续举办全国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

  1.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

  2.举办1-3期面向信息产业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与实务工作培训。

  3.对外贸企业、我驻外经商处及地方外经贸部门进行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培训。

  4.针对企、事业单位以及版权与相关权利人组织的工作人员举办版权专业知识培训班。

  5.举办企业领导人及知识产权管理者知识产权研讨班。

  (五)基础教育

  1.开展知识产权律师培训,加大高素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工作力度。

  2.继续加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养力度,扩大培养规模。

  3.继续在大中小学生中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计划

  (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

  1.与欧盟世贸项目办公室合作,就商业秘密和驰名商标司法认定问题举办两期培训或者研讨。

  2.积极组织和参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出国考察、交流和培训活动,加强与知识产权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的交流合作。

  3.与美方商讨在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框架下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工作组事宜,共同开展刑事法律研究、培训交流以及行政执法领域的相关工作。

  4.继续积极开展与各国公安执法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5.组织公安机关执法培训代表团赴德国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培训考察活动。

  (二)加强商务和海关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继续加强中美知识产权对话工作。

  2.继续加强中欧知识产权对话工作,推动实施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二期)。

  3.推进与相关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4.继续深入开展国际间海关执法合作。

  (三)加强著作权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定期召开中美电影版权保护协作机制联席会议,总结中美电影版权保护协作机制的经验,加强中美双方的沟通与理解,继续探讨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的有效模式。

  2.派出代表团访问有关国家和地区,调研、了解其电子游戏、动漫、游戏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借鉴其有益经验。

  3.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亚太地区表演者版权和相关权研讨会。

  4.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2007年国际版权论坛”。

  5.做好中美、中欧、中澳、中日、中韩版权保护合作项目。

  6.派员到美国版权局开展中长期工作交流。

  (四)加强商标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与美、日、欧盟三国(地区)商标注册机关加强交流合作,举办高层会谈。

  2.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举办地理标志国际研讨会。

  3.与美国合作举办中美商标注册申请热点问题研讨会。

  4.签订中美商标战略工作计划和中意2007年商标行动计划,加强与上述两国在商标领域内的双边合作。

  5.加强与国外商标注册机关的联系,加大我国商标在国外的保护力度。

  6.选派商标审查和管理工作人员赴国外学习交流。

  (五)加强专利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与美日欧盟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知识产权机构举行高层会晤。

  2.与美日欧盟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开展专家互访,派员参加培训班和研讨会,促进业务交流。

  3.派员赴国外大学法学院学习,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4.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机构和一些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合作举办知识产权研讨会或培训班,促进相互理解,提高政府和企业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水平。

  5.召开面向各国驻华使馆、驻华代表处、在华投资企业和商会的业务沟通会。

 

  八、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计划

  1.筹建公安机关重点联系企业名录,将国内知名企业与国外重点企业共同纳入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机制,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执法保障。

  2.增强加工贸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

  3.适时召开国有大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以加快提高国有大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为重点,全面部署国有大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4.组织调研国有大型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有关情况,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国有大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

  5.采取自身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引导企业全面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加强队伍培训。

  6.推广企业知识产权操作技巧,促使企业大力增强创造、应用、管理与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灵活掌握各类知识产权策略与技巧,积极防范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7.对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商标注册和保护情况进行调研,支持形成更多拥有自主商标、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8.通过执法打假保名优行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9.全面落实《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九、为权利人提供服务计划

  1.召开与外商投资企业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会议,听取权利人意见和建议,解决权利人反映的重大问题。

  2.推动和引导律师拓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在知识产权创造、使用、管理、保护等各个环节发挥好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

  3.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热线及网络服务平台。

  4.进一步完善商标审查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加快工作进度,着力解决商标注册周期不断延长、恶意申请、恶意异议、恶意转让等损害当事人商标利益的问题。

  5.做好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的三期建设工作,为实现商标网上申请的目标主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从而全面实现网上申请。

  6.建立地理标志工作联系点,深入调研保护地理标志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7.进一步健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文字、摄影、电影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筹建工作。

  8.建立健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和行业协会。

 

  十、专题研究计划

  (一)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1.开展保知工作的社会监督和执法协调体系建设研究。

  2.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状况评估和信息预警机制研究。

  3.开展自主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问题研究。

  4.开展知识产权制度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系研究。

  5.开展现阶段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与运用问题研究。

  6.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与协调机制问题研究。

  7.开展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综合能力问题研究。

  (二)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1.开展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调研。

  2.加强对知识产权滥用和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

  (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

  1.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司法保护研究,争取出一批理论成果,对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的修改、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2.完成知识产权诉讼证据的调研,并努力将调研成果予以转化。

  3.重点开展驰名商标司法认定问题的调研,进一步规范有关审判工作,细化和统一司法标准。

  4.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理论研究,争取出一批理论成果,对有关刑事法律的修改、完善提供理论依据。

  5.对我国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总体情况、特点与发展趋势进行及时总结研判,为下一阶段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6.研究办理涉烟刑事犯罪法律适用问题。

  (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继续做好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知识产权律师人才队伍建设课题研究。

  (五)商标权保护研究

  1.认真完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题研究中“商标战略研究”、“商业秘密相关问题研究”的专项课题任务,并积极推动从课题研究转向课题实施。

  2.对如何打击“傍名牌”和侵犯商业秘密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执法探索。

  3.研究探索对知名商品的有效保护途径,探索实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备案制度。

  (六)著作权保护研究

  1.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开展“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调研”项目。

  2.开展版权代理管理体制调研,研究拟订“著作权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3.调研论证版权仲裁机制,探索和推进符合中国特点的版权仲裁制度。

  (七)专利权保护研究

  开展我国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保护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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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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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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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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