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1-10-18 阅读数:
(15)加强与日本相关部门的版权事务合作,在日本举行第5 次中日著作权会谈,签订中日版权战略合作备忘录。
(16)加强与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BIS)等相关部门的版权事务合作,在英国签订中英版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7)加强与美国版权局及专利商标局等相关部门的版权事务合作,继续推动中美版权合作备忘录的实施工作。
(18)落实《中国-东盟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19)继续深入落实与美日欧信息及基础资源建设双边合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澳新在专利信息传播和交换领域开展合作。
(20)举办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国际研讨会。
(九)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计划
(1)在农业企事业单位和地方农业组织开展农业知识产权试点行动,推动农业企事业单位保护和运用专利、品种权、涉农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
(2)继续实施和完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指导企业积极应对美国“337 调查”,协助和推动企业妥善处理对外经贸关系中的重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3)在境外重点知名展会上设立“中国参展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加强中国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4)抓紧推进商标战略示范工作,审核确定并公布第一批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名单,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示范的先进经验。
(5)扎实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对上市企业的抽查、检查工作,开展企业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
(十)为权利人提供服务工作计划
1.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1)建立农业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为国内科教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人向境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服务。
(2)做好中国商标网的改版升级、内容保障和网站英文版的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商标信息服务。
(3)积极推进商标审查审理业务系统三期工程建设,切实做好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的工作。
(4)继续推进广播、电视著作权行业保护组织的建设。
(5)大力发展中国国际动漫节和上海国际电影节等影视会展活动,为广播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提供节目交流和版权营销的平台。
(6)加快建设实施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提高版权管理和打击侵权盗版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7)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其集体管理活动,建立规范透明,著作权人满意,作品使用者配合,广大消费者理解支持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促进作品的合法传播。
(8)进一步完善版权贸易、版权质押、版权评估、作品登记和法定许可付酬标准等制度,拓展版权利用方式,降低版权交易风险,为各类作品的创作、运用、保护和管理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证。
(9)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形成遍布全国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
(10)建设若干重点领域的专利专题数据库,选择与国家重大专项密切相关的领域进行专利预警分析。
(11)完成国家专利数据中心建设工作,开发建设专利数据资源管理系统。
2.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
(1)组织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律师专业人才库,制定相关的入选标准,研究制定培养规划,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律师人才队伍建设。
(2)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结合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资质水平较高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实验室或检查机构认可。
(3)加强与协会的沟通,充分发挥商标代理行业自律作用。
(4)指导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全社会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5)进一步实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方案,完成网上考务系统的验收和全面推广工作,加强题库建设,积极推动向台湾居民开放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