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5-01-15 阅读数: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州市科技园区更名为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国函〔2014〕3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恳请将福州市科技园区更名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闽政文〔2013〕2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福州市科技园区更名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务院
201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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