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晓青教授等著《当代中国民商法若干问题研究》已出版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6-06-26 阅读数:
冯晓青等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52万字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作为我国法学研究领域之一的民商法学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高。民商法学深深植根于市场经济土壤,其本身博大精深,具有非常丰富的内容。然而,在新的形势下,民商法学的发展也面临着挑战——市场经济体制下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亟须以完善的民商立法加以规制,而其中相当一部分在理论研究和认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要求对民商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加以冷静的思考和探讨。为此,本书选取了民商法领域若干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研究。
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冯晓青博士等撰著完成。参与撰写的作者均为从事民商法理论研究或实务工作的法律工作者,全部具有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以上学位,在知识产权法、民法、商法等方面取得了相当丰富的研究成果。
本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根据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对相关问题展开探讨。研究的内容均为民商法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既有在理论问题上的真知灼见,也有对现实问题的深度挖掘。全书具有理论性、实践性、通俗性等特点,也具有很强的新颖性和前瞻性。
本书在内容结构上主要分为知识产权法、民法和商法等部分。
在知识产权法部分,探讨了信息产权理论与知识产权制度之正当性、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领域理论、知识产权的属性等重要理论问题,以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国际化趋势下之利益平衡、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和传媒产业的商品化权保护等实践性问题。其中,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国际化趋势下之利益平衡部分,从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趋势的形成、动因及其发展出发,剖析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趋势下产生的问题,就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利益平衡之下的制度选择和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化趋势下的对策等问题作了深入探讨。在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部分,分析了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中立法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对策。在传媒产业的商品化权保护部分,从传媒的产业化取向与商品化权的关系入手,分析了传媒商品化权的创设和运行模式,讨论了形象商品化和传媒产业化的互动机制。
在民法部分,本书结合我国新的物权立法以及近些年来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需要,对善意取得制度和物权行为理论作了探讨,如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基础、善意取得制度的构建;物权变动的立法模式、物权行为理论制度价值与评价、物权行为理论与我国民事立法选择等。针对侵权法发展趋向,对侵权惩罚性赔偿进行了探讨,包括侵权法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确立的现实依据、侵权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价值、我国侵权法惩罚性赔偿制度之建构等内容。针对信息网络环境下出现的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新问题,以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为基点,探讨了网络环境下信息公开与隐私权保护问题,特别是公众知情权保护、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冲突之协调等。另外,本部分还对宣告死亡制度等传统民法问题从新的视角作了探讨。
在商法部分,重点探讨了我国证券委托理财法律问题和职工参与制度立法。前者主要包括证券委托理财的价值、我国证券委托理财发展现状和制度缺陷、我国证券委托理财合同法律制度之建构与完善等问题。后者紧密结合了我国新近修改的公司法和现实状况,对职工参与制度的理论依据与现实意义、外国法中的职工参与制度借鉴,我国职工参与制度的立法及其完善等问题作了深入分析。
本书读者对象:高等院校法律院系师生,法官、律师、立法、司法行政等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法学研究工作者,以及对民商法问题感兴趣的读者。-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 通讯处:(Zip: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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