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生学术沙龙(总第43期)专家讲座第25场暨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2015年度“康信”奖学金颁奖仪式成功举行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5-11-05 阅读数:
2015年10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生学术沙龙(总第43期)专家讲座第25场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研究生院)教学楼107教室隆重举行。本次专家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办。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冯晓青教授主持了这一期专家讲座暨“康信”奖学金颁奖活动。本期专家讲座主题是“专利申请、布局实务操作与企业市场策略”。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资深专利代理人韩建伟律师应邀就这一主题进行了精彩演讲。韩律师从个人的执业经验和人生感悟为素材,详尽介绍并反思了专利法律服务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总结、分析了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趋势,对知识产权法专业学生未来的职业规划具有很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因而吸引了众多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积极参加。
在讲座正式开始前,冯晓青教授宣布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2015年度“康信”奖学金颁奖仪式。冯晓青教授首先对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多年来给予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高级人才培养提供的巨大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接着邀请康信公司代表翁乃静女士宣读了2015年度“康信”奖学金的获奖名单,一起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随后,冯晓青教授为本次专家讲座的主讲人韩建伟律师进行了介绍,韩律师先后在多家著名IT企业从事技术研发工作,后加入康信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业务专长集中于专利领域,主要包括申请、复审、无效以及诉讼,技术领域为计算机、通讯、半导体、电子工程这一类,在网络技术相关领域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其就职于康信以来业务精湛,有的案件被评为专利复审委员会年度十大案件。韩建伟先生还是中华专利代理委员会的讲师,2004年被英国MIP评为中国区年度IP Star。除了实务经验外,韩律师还在理论研究、学术活动领域很有造诣,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发明与专利》上有很多成果,是我国著名的专利代理人、律师和实务工作者。
在冯教授介绍之后,韩律师在会场热烈的掌声中开始了精彩的演讲。韩律师首先介绍了自己十年来的职业和心路历程,向同学揭示了其如何从“理工男”变成“法律男”,以及如何平衡工作与家庭、个人道德准则和生存压力。韩律师以一个个浅显易懂而且大家耳熟能详的例子,雄辩地提出以下观点:创造性有主观因素在其中,也是国家用来调剂发明授权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以前国家的规划是每万人的申请量超过十件,所以通过降低创造性要求来实现这个目标。现在政府突然发现专利会对创新造成阻碍,便要收紧专利申请,就会从严把握创造性这个法律概念。最后,韩律师希望同学无论在今后的法律道路和人生旅途中无论遭遇多大的挫折,都要不忘初心,守住法律人的底线。
主题发言结束后,讲座进入了交流环节,同学们对韩律师演讲中的一些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探讨。同学了分别就知识产权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专代的技术门槛、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前景、怎样从律师助理成长为合伙人等问题对韩律师进行了提问,韩律师也就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最后专家讲座进入尾声,冯晓青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冯教授首先感谢韩律师的风趣演讲,并认为这个主题既是一个理论性问题,又是实践性问题。企业申请专利肯定是有目的的,针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时段,这个目的都是不同的。国家曾经通过政府补贴来鼓励专利申请,对专利布局的深层次问题考虑较少。冯教授指出:现在我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正大规模深入推进,企业需要摆正位子,从战略高度规划申请专利行为。最后冯教授还再次特别感谢康信公司对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多年的支持,也希望将来进一步加强学术和人才交流方面的合作。
这次讲座,韩律师与大家分享了他多年的职业历程和人生感悟,使同学们了解到应如何理解专利、技术、企业乃至国家战略间的关系,应如何面对错综复杂的专利代理服务市场,应如何选择适合的行业和就业单位,应如何在个人理想、家庭责任和社会现实间达致平衡。韩律师的讲座不仅提供了以上的种种思想,更为重要的是,其引起了同学们对个人命运和法律技术的深入思考。本期专家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取得了圆满成功。
(执笔:邵树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附:专家讲座录音整理稿
主持人(冯晓青教授):
“康信”奖学金评奖活动每年都会举办,给予了很多同学在知识产权课题研究、学术活动和学业上大力的支持,很多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有些同学现在已经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了出色的成绩。在此,我谨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对康信公司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康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情况。经过大家的申请和中心的评定,本次评选结果已经出来。下面我们有请康信公司的代表来给我们揭晓。
(康信公司代表、董事会秘书翁乃静女士揭晓本次评审结果)经申请人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资产管理研究中心评审,2015年度“康信”奖学金获奖名单及等级如下:
一等奖:刘知函、孟雅丹、费氧、刘佳、邓永泽。
二等奖:方彬、蒙向东、博晶华、魏程、蒋金良、李苏、申亚辉、曹雅楠、姜洋洋、线猛、倪荣、杨珊、任昱阳。
我代表我们中心向各位获奖同学表示衷心的祝贺!
下面,我们进入第二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专家讲座(第25场)。我们今天有幸邀请到了康信公司的韩建伟合伙人,其业务专长集中于专利领域,主要包括申请、复审、无效以及诉讼,技术领域为计算机、通讯、半导体、电子工程这一类。韩先生在网络技术相关领域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就职于康信以来,递交申请500余件,提交答复意见1000余件,无效案件50余件,其中有的被评为专利复审委员会年度十大案件。韩建伟先生还是中华专利代理委员会的讲师,2004年被英国MIP评为中国区年度IP Star。除了实务经验外,韩先生还在理论研究、学术活动领域很有造诣,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发明与专利》上发表有很多成果,是我国著名的专利代理人、律师和实务工作者。下面有请韩建伟先生给我们带来精彩的演讲!
主讲人(韩建伟律师):
其实我离开校园接近二十年了,这次回来感觉非常好。刚才看到旁边教室在举行辩论赛,让我想到了我大一的时候也参加过辩论赛。我简单介绍一下自己,其实在加入康信之前我是做技术出身,大家应该有用过MSN的。后来我还在惠普工作过。康信大概有三分之一的代理人都是从研发岗位转过来的,或者是理工科的硕士。今天我讲的是“专利申请、布局及市场策略”,其实是从企业管理的角度上来讲的,而不是从法理的角度上来讲的,我认为专利的本质就是把技术变成钱的权利。
下面大家仔细来听我描述下面这个案例的每一个环节,然后做出判断:
一对夫妻在婚姻期间申请了发明专利,申请人是丈夫,发明人是妻子,在婚姻期间获得了授权。后两人离婚,丈夫出售专利获利20万元,现妻子要求从中分10块钱,能不能分呢?
妻子的要求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民法的本质是从其约定,二者之间的事情想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但是在两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我们先来看专利法的规定。从专利法的角度,该发明归属于申请人,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妻子没有理由要钱。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所得收益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然而,这个案件中,收益是在离婚之后所得的,所以从婚姻法的角度来讲,也没有办法分得财产。
引入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知识产权确实是一种财产权,但是是一种无形财产。我定义的“无形”就是“你说它值多少钱就值多少钱”。专利的权利体现在权利要求书当中,在诉讼当中怎么判断对方是否侵权呢,一个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举要涵盖在被诉侵权产品中,所有的特征缺一不可,这叫做全面覆盖原则。
我们来看一个方法权利要求,“在终端的屏幕上显示用于解锁的图像,检测触摸屏上的滑动轨迹,判断所述滑动轨迹与所示图像是否相同,如果相同则解锁所述终端。”这里有两个红字叫做“所述”,翻译成英文的the或者the said,“所述图像”就是指上面出现过的那个图像。这里的所述是十分有意义的,说明这两个图像是一模一样的。大家现在用安卓手机的应该占一半,用苹果手机的应该占另外一半,安卓手机的解锁有九个点,提前设置一个特别复杂的手势,那么这种解锁方法是否侵权,侵权必须要涵盖所有的技术特征缺一不可。这个其实不侵权。安卓手机在终端上显示的图像是九个点,要判断滑动轨迹跟所述图像也就是九个点是否相同,而安卓手机的滑动轨迹并不是九个点,所以专利有的时候特别像文字游戏。这个案子如果没有所述的话,可能就侵权了,“图像”可以解释为“预先设置的图像”而不是终端上显示的图像。这就是所述的重要意义。那么苹果手机的滑动条和通道的解锁方式就是侵权的了。所以有的时候判断是否侵权就体现在了非常细微的描述当中。权利要求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对申请人权利的限定。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些例子,怎么屏蔽这种专利。真正地滑动解锁专利是这样写的:按照触摸在触摸屏上按预先设置的被显示路径移动一个解锁图标。这是核心。现在我们想要规避这个专利,现在我们不显示路径,只有九个点,也没有移动一个图标,这样就可以规避苹果的滑动解锁。假定我们想让九个点的解锁方式也侵权,那么权利要求书就应该这样写:依照在触摸屏上连续保持连续的触摸,在触摸屏上连续的滑动,导致其从第一预设位置至第二预设位置。这样就可以涵盖住两种解锁方法。现在我们想要规避这种专利,应该采用什么方式呢?手指头长摁解锁,是不是没有连续的滑动?中兴的手机就采用了这样的解锁方法。如果我想让前面的三个都被涵盖住,“连续保持符合预定条件”,什么叫“预定条件”就是什么都算,跟没写一样。如果我们想规避连续保持,应该怎么做。这个小球的游戏大家应该都有玩过。本来只是在上下左右四个方向有球,其他都是按照1234连续编号排列在下方的,点一下屏幕,小球就会插到上面的大球上,要求不能碰到上面已经存在的大球。最终的结果是让10个小球都插到大球上去。10个小球全部上去就解锁。这种情况下,就没有连续的保持,这种解锁就不侵权。如果想让这个也侵权,“如果触摸符合预定条件就解锁”,只要摸了,符合预定条件,就触犯专利权。这种情况下,想要规避,干脆就不摸了,采取摇一摇解锁的方式,这也是真实的一个解锁的方式。
苹果的专利布局做得非常严密,光一个解锁专利就不下四十件。后来手机厂商发现,摇一摇解锁的话,手机返修率比较高。摇着摇着手机就飞出去了。后来做了个连带发明,用一根绳子栓到手机上再栓到手上,摇的时候飞出去也没关系,还可以增加娱乐性。如果我是专利权人,这个我也想涵盖,应该怎么办呢?我刚才所列举的方式是专利的权利要求在撰写的时候技巧之一叫做“上位概念”,通过不停地做上位概括,以使上位概念涵盖了众多下位概念,下面我展示的是另外一种撰写方法叫做“并列式的权利要求”,就是中间用“或者”链接。就相当于一个权利要求中涵盖了两种技术方案。一种是通过触摸屏的触摸,一种是通过传感器获得数据。只要侵犯一种技术方案,就算专利侵权。因此判断是否侵权的最小单位不是权利要求,而是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
如果这种情况下还想规避,怎么办呢?那就摁按钮,诺基亚老式的直板机就是按照两个键来做的解锁,按一个“#”再按一个“*”以此来解锁。这样的话就没有传感器。如果这个也想涵盖,下面我们来看写得比较好的:“一种解锁便携式电子设备的方法,包括获得信号,根据所的信号进行解锁”,这种情况下喊一声解锁也是涵盖住的。
苹果滑动专利在无效的时候,有一个律师提了一个证据很有意思,他说用中国的门栓就可以把那个专利无效掉,它属于现有技术。门栓也接受了触摸信号,然后按预定轨迹滑动、解锁。与苹果专利的区别点就在于一个是放在电子设备上,一个是放在门上。这个就是专利里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新颖性是指与现有技术有区别,创造性是说区别足够大。创造性很显然是一个人主观意识的东西。如果我是专利审查员我就觉得区别不够大。中国古人之所以没有用在手机上是因为没有手机,有手机的话自然会运用上去,这种技术的简单平移有什么创造性,因此我认为你的改进不够大。还有一种说法可以说这个改进好大,门栓和手机区别这么大的东西,能想到这一点也很不容易。所以中国的发明专利授权与否是由一个人说了算的。这个人就是审查员。当然后面有后续的救济措施,比如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
还有同学在问,为什么小米不会被告。有一个原因是小米之前用的是高通芯片,去年国家对高通进行反垄断,高通的协议里面有一条就是“凡是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机厂商,将默认将你厂商的所有专利许可使用给所有使用高通芯片的厂商”,也就是说华为使用高通芯片,那么华为的专利高通可以随便用,在中国没有办法告。所以国家调查反垄断的时候,华为和中兴坚决支持,可是小米默不作声,原因在于对其不利。现在高通不这么做了,为什么华为还不告小米,因为在中国告的话,成本很高最终的收益很小,成本可能要二三百万,最终的判额也就几百万的样子。但是,从去年北京知产法院成立以后,要加大赔偿力度,这也是放出了一个信号,就是中国不可能一直给专利申请进行补贴。专利最终要归结为一种市场行为,不可能一直补贴下去。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是值得警惕的,几年前搞家电下乡,一下子把中国五年内的市场需求都释放光了,那我的生产线怎么办,国内卖不动只能出口,出口的话人民币一直在增值,出口没有优势,美国的制造成本快要跟我们持平了。专利补贴也是一样,不一定是件好事。
企业为什么要申请专利,申请专利是有用的,申请一千个专利,大概要花一千万或者一千五百万,只要其中有一个专利顶用,一下搞了一个亿,企业会不会申请专利。这对代理机构而言是个好事情也是不好的事情。
什么样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最大——道!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你生个娃娃都需要给我交专利许可费,娃娃也是万物之一。专利判定侵权的时候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上次我看《我爱发明》,里面有个发明人发明了一种东西,他发现每天睡醒床单都会皱,要把床单抻平整很麻烦,于是他就想出一个方法,把床单的两个边缝起来,每个边插一根PVC管,这样的话,他跟老婆一人抻一边,床单就平整了。这种专利即使申请了获得了授权,谁会侵权,谁会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生产,除非床单的生产厂商在包装上提示说:你可以插上两个PVC管——但这是间接侵权。刚才苹果专利的滑动解锁构成的是直接侵权。
一个新的技术要获得授权必须符合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条件。创造性有主观因素在其中,也是国家用来调剂发明授权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国家的规划要每万人的申请量要在十几件,那现在达不到,就通过降低创造性要求来实现。现在一年授权上百万件专利,突然发现专利会对创新造成阻碍,国家要收紧专利申请,就会从严把握创造性。所以说“创造性”是有利于国家做宏观调控的手段。
刚才说到要“跟着党走”。刚刚放开二胎政策了,我妈让我再去生个儿子,因为我现在生的是女儿。我跟我妈说:我生个女儿谁的基因传下去了?当然是我母亲咯——女儿继承的是我的X基因,我继承的又是我妈的X基因。我跟我妈说:失传的是我爸的基因,我爸都不着急,您着什么急啊!你们看过筷子兄弟吧,那真的,看完之后感触特别深,那真是看了就想哭。所以我相信“中国好声音”里的人是真哭的,因为当一个人的梦想被恍然间打破时,那个压力是没人能承受的。话归正题,关于申请专利的目的。
老有客户问我:我有一专利是基于他人专利取得的,这是否侵权?这当然不侵权,因为只有产品才可能侵权。客户又问:是按照自己的产品来申请专利容易主张他人侵权,还是按照他人的产品来申请专利容易主张他人侵权。当然是后者啦,你最好找一间谍去看对手在做什么技术,比如他在研究滑动解锁,那无论你自个儿是否致力于滑动解锁,你都赶紧去申请相关专利——因为你的专利和你的产品没有必然关系,专利只有在控告他人时才有用。所以现在的专利大户、专利流氓都在预测技术趋势。当初4G有两种技术:VMAX和LTE,有几乎上万件专利被布局在这两个技术上——但最后流行的是LTE,那么那些押宝LTE的公司就赚大了。另一个例子:华为、中兴曾不分伯仲,但为何现在华为势头更旺?关键就在于当初华为对3G进行布局,而中兴则押宝小灵通,但小灵通不是普通频道,平时是不能用的,所以之后华为和中兴的距离越拉越大。我们就是中兴的顾问,虽然其势头不如华为,但好在它现在还是盈利的,因为它多元化做的不错,有酒店、能源和房地产等。
所以,专利最有用的方式是按照对手的技术进行布局,但中国人崇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因此我们的企业主要是防御型布局,只在对手进攻时起到牵制作用。举个例子:A公司在投一个市政项目的标,但竞标的B公司拿专利折腾,说这个A公司侵犯了它的专利权。政府一听就怵了,不再答应内定A公司了。A找律师咨询,律师发现A确实侵权了,但告诉A:你用你所有的十个专利去告B侵权,无论是否属实。政府一看就也提醒B公司它也悬了。B公司又拿了20个专利告A公司侵权——政府急眼了:你们耍我呢,相互拿这个搅局,之后谁也别拿专利说事了啊!政府还签了一个知识产权免担保协议:侵犯专利权,投标方自负。但如果A没有专利,就只能挨戳了——很多中国企业就是抱着这种防御的心态做事的。所以基本没有企业真正“运用”专利。
专利最终的目的是赚钱和占领市场。而中国现在的专利实践主要以成本为中心而非以利益为中心,比如各种申请费、代理费的。讲到专利代理,就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儿”,我们的考虑会很多,比如:申请的目的、银行质押、是否选择诉讼、入股、高新企业认定——而且取得专利是可以减刑的,虽然这是一个灰色地带。
虽然专利的成本很高,但换来的收益也是很可观的。一个例子:中国最值钱的专利,正泰告施耐德的一个电闸开关专利,是一个基础专利,赔了1.3亿。但正泰说它现在不怕施耐德这样的大公司,而是怕皮膏公司,本来叫X公司,一被告就变成Y公司——告一个换一个。但这个不是法律问题,因为现在大家都爱用廉价的山寨货。回到告施耐德的案子:这是政府保护民族企业的例子。施耐德一直想收购正泰,为了达到目的在欧洲发动多场诉讼,正泰可赔惨了。所以当正泰在中国告施耐德时,政府选择了站在正泰的一边——这是一个很好的趋势,政府当然要依法保护国民。以前外企是超国民待遇的,这虽然有利于提供就业,但我们更要保护自己的企业。我最诧异的是三星在韩国居然输给苹果了。我真不懂三星的法务情况,韩国整个国家就指着三星赚钱啊。
苹果专利就更值钱了,有三个基本专利一审赢了10.5亿美元,二审无效掉了一个专利,数额减少到4.5亿美元,后来又改到6.5亿美元了。但最近苹果又赔了一个大学6.5亿美元。所以,中国一定要有自己的通讯标准——像什么安卓、苹果啊,每年靠这个赚了不知道多少钱。
归根结底,企业申请专利是市场行为。是否申请专利,不要听专利代理人的话,他们可能说不嘛?企业一定要了解自己的需要,再来对症下药。很多企业问我:“你说我要不要申请专利?”——你这不等于没问问题嘛。所以企业最好想清楚自己想干什么,再来找代理人。比如,企业要上市,得做无形资产评估,这样股价会涨点儿钱——那我就可以帮你挖掘专利。以前有一个惯例叫“一指原则”:如果一个权利要求超过一个手指头的长度,审查员就不检索了,直接就授权,他肯定不希望一直检索同一个案子。
刚才的那个技术已经获得授权了,我那朋友的企业也已评上高新企业了。看看我们是怎么写权利要求的:“接收一个触发信号,根据触发信号创建N个触发对象,判断创建对象是否超过阈值,若超过阈值则从N个对象中删去M个对象,其中M < N。”审查员一看你写的这么长而且根本看不懂,他就直接授权了——但如果企业申请专利的目的是为了打击侵权,那么就真得认认真真写权利要求了。可是,刚才那个技术还存在一个问题:似乎没有技术效果——这又得靠代理人讲清楚了:它能提高人的工作积极性。从事法律金融的人都生怕自己的文件夹被删除了,里面可都是重要信息,丢了可就是灭顶之灾:比如你下午五点要创建一个文件夹,然后一按右键突然跳出十个文件夹,以为电脑出故障了,紧张得要命;然后三秒过去了,只剩下一个文件夹了,自然虚惊一场,欣喜不已,精神为之一振,开开心心加班去了。(笑)
由此可见,专利就是一种市场策略,企业要学会好好运用制度。
有没有朋友想创业的?因为国家鼓励“万众创业”。关键是要创造新的东西。看看乔布斯,他提供了更好的东西,他不生产苹果就没人产生苹果——所以老崇尚赚多少钱意义何在?所以我向资源整合型的初创企业说:你们没必要申请专利,给专利丢人。你上门洗车就算创业了?你开着宝马送煎饼果子就算创业了?我真的希望专利制度是为了保护新技术的,比如百度正在研发测地沟油的筷子。虽然我们玩儿文字游戏比谁都溜儿,但我们真的希望专利能为创新保驾护航。
因此,对一般的初创企业,可以为招商引资进行一些专利申请,但对于技术型企业,真的需要好好进行专利布局。虽然现在的专利赔偿额低,但发明专利保护期是二十年,以后说不定赔的跟美国的一样高。
时间差不多了,我的演讲到这儿就告一段落,下面有请同学提问
同学A:
专利布局和专利战略之间有什么关系?
韩建伟:
战略的视野更宏观一点儿。布局更偏重技术层面,而战略则包括运营、许可、诉讼。比如说去哪国申请属于布局问题,是否选择诉讼属于战略问题。
同学B:
是否有公司外包专利战略设计的?
韩建伟:
大公司基本是靠自己的法务团队设计,咱们叫得出名字的科技企业都是自个儿做战略的。但一些中型的公司会外包战略设计,如果一年就申请三百件专利,那可能会让代理机构将申请和战略一并处理。
同学C:
问一下专利代理和诉讼的区别。
韩建伟:
专利代理是从最基础的事务开始做起,比如写申请文件、递交申请文件、答复审查员意见。专利诉讼是判断他人是否侵权。现在主要是律师做诉讼,但有一个趋势是专代转向诉讼代理人。以我而言,我现在主要处理专利行政诉讼,这是因为我对通信领域的基础技术很熟,而学人文的律师很难理解技术。但百分之八十的技术是没有那么难的,可以靠常识或技术人员的讲解加以解决。所以现在在知识产权公司里做代理的是大部分,做诉讼的属于高端业务。咱们学法律的学生主要从诉讼开始学起,而且收入会更高一些。但如果专利代理人的基础打牢了,将来转行做律师的时候优势会更大一些。所以各位如果技术基础好的话,建议入行时可以做代理;如果法学基础好的话,可以直接做律师。
同学D:
您刚才提到国家可能会取消专利补贴,那对代理行业会不会有冲击?
韩建伟:
我们现在已经向真正需要专利的客户提供服务,主要接高端业务。将来的代理机构肯定会出现整合趋势,小的代理公司生存不下去的。但现在代理行业内还未达到垄断的情况,现在大小代理公司都还各吃各的饭,而且国家补贴也不会马上消失。
同学E:
若之后垃圾专利的授权量下降,而且诉讼业务的含金量将超过申请业务,这对代理行业会有多大不利影响?
韩建伟:
的确,专利诉讼的收益是更大的。但其实,专利诉讼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申请文件的好坏,所以真正经历过法律诉讼的企业反而会在代理费上有所提高,而没有经历过这些诉讼的企业倒不会支付高的代理费。诉讼、代理费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打过官司的企业才会多付钱,没打过官司的企业则无知者无畏,有的干脆自个儿写申请。
同学F:
那就是说现在对专代行业,入行须谨慎咯?
韩建伟:
不是的,你过于悲观了。总体来讲,现在专代的收入还是比其他行业高的,虽然不如前几年那么好。好多在企业干了十年知识产权事务的,一旦跳槽去外企,便是年薪百万——现在这种人是奇缺的。因为在企业所得到的资源可能比代理人的要多,所以身价是蛮高的。去当企业法务或代理人的前途都是光明的。当技术审查员也是一种选择,但你需要有对技术的崇高理想,比如专利局有的领导,业务出身的,讲座说的就是很在理——但人家耐得住清贫的生活、寂寞的工作。
同学G:
专代对具体技术的知识门槛有多高?
韩建伟:
对知识的要求不高,但要求有技术思维。学人文和学技术的同学理解同一份陌生技术文档所耗费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我们不要求学生掌握多少的技术知识,因为大学学的很多东西对实务用途有限,但我们还是会考核一些非常基础的定理,因为那是看懂技术文件的必要的知识前提。我们是通过这些基础知识把学文和学理的给区分出来,然后再看有没有技术思维,逻辑思维——其实还是因人而异的:肯不肯加班?加班要不要钱?(笑)
同学H:
我是学雷达信号的,您觉得,我比较适合去代理机构还是去企业?
韩建伟:
我建议你先去代理机构,干几年后跳槽去企业的话身价会提高不少。我问你一个问题哈:刘邦为什么会胜过项羽啊?(笑)——因为他会装孙子嘛~(笑)人在社会上要学会示弱。你去了企业以后,代理公司是你的乙方,你一不开心还能抄了老板的鱿鱼;但到了代理机构,它最起码会教你一颗服务的心,所以你在代理机构待过一阵后去企业,会对你帮助很大。另外,代理机构的专业培训是非常正规的。比如我们公司,我们会把申请书的每一句话要怎么说都给你定死了,而且会告诉新手背后的原因——这在企业是学不到的。在企业学到的主要是情商,而这东西随着年龄的增加大家都学会了,但智商这玩意儿必须三十岁前学好。代理机构就能让你的智商上去,所以趁着年轻赶快去代理机构。而且代理做熟了可以做诉讼,还可以作欧美的案子,顺便外语能力也提高了,甚至做好了还把你扔到欧洲去呆三个月,这可比自个儿花钱去划算多了。但代理机构的缺点就是当乙方的感觉不太好,老得忍着:在家忍老婆、出门忍客户、开会忍领导、还忍着审查员。如果你实在受不了这感觉,那你还是去甲方吧,其实企业还是可以教给你一些东西的,无非少了点。就业之后,学习全靠自己,所以代理机构的催促作用会让你成长的更快。
同学K:
康信律所和康信代理的业务分工是如何的?
韩建伟:
康信是一个集团,但以康信代理为基础。所以我们老客户的诉讼是由康信代理做的,但新客户的案子有康信律所做。但是当我们发现自己的实力不足以处理手头的诉讼时,也会把案子交给律所处理。但我们的各个部门都是不愁活儿干的。
点评人(冯晓青教授):
首先要感谢韩先生诙谐幽默、但又充满专业智慧和人生感悟的演讲!本来学术是比较枯燥的,但韩先生通过生动丰富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今天的主题:专利的申请、专利的布局和相关的市场策略。
这个主题既是一个理论性问题,又是实践性问题。企业申请专利肯定是有目的的,针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时段,这个目的都是不同的。我们曾经通过政府补贴来鼓励专利申请,所以连事业单位都来申请专利,根本不去想专利布局之类的问题,有些或许就是冲着钱来的。现在我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深入推进了,对企业而言这肯定会有很大影响,因此企业需要摆正位子,问自己申请专利到底是为了什么?从战略的角度来讲,其目的无非是进攻和防守、许可和诉讼、经济利润和市场独占、长远竞争策略和专利储备等等。所以今天的主题兼跨了知识产权法学和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及运营等诸多课题。今天讲座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大家都很辛苦。感谢大家在周末晚上来参加这个讲座!
还是要感谢韩先生以其生动的语言,让大家在周末同时感受到了学术大餐和生活感悟!
最后特别感谢康信公司对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多年的支持,也希望将来进一步加强学术和人才交流方面的合作,取得双赢!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 通讯处:(Zip:1000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Zip: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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