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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专业兼职导师实务沙龙系列第2期成功举行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7-05-04  阅读数:

20161128号晚,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专业兼职导师实务沙龙系列在昌平校区端升楼411成功举行。本次学术沙龙主题是:“商标、商号、域名之间的冲突与应对”。本次活动邀请到北京市玺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锐律师作为主讲人。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冯晓青教授担任主持人,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孙阳副教授担任评议嘉宾。来自不同学院的数十位同学参与到了本次讲座。

讲座主要围绕着“优酷支付”不当竞争案有条不紊的展开。张锐律师首先从商标、商号、域名的定义解释开始。接着,张律师为同学们介绍了该领域近些年存在的五大方面的冲突,即商标与商标之间的冲突、商标与商号之间的冲突、商号与商号之间的冲突、域名与商标之间的冲突、域名与商号之间的冲突。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张瑞律师给出的解决办法有两种,一是仲裁,二是民事诉讼。前者优势在于时间短,被侵权人可在较短的时间内阻止侵权行为,收回被侵权的域名、商标或者商号(优酷支付案采用该种办法)。后者优势在于可以获得经济赔偿,给予被侵权人实质上的赔付补偿。但是,并非所有侵权官司都是以申请人或者原告胜诉结束,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的案子是以双方和平共处而告一段落。所以,张律师强调,是否具有侵权行为重在证据的关联性,关联性强则胜诉的几率大,否则只能和解。

在评议阶段,作为一名法律研究方面的学者,孙阳副教授考虑的更多的时如何完善法律系统方面的不足来从根本上对域名、商标、商号进行保护,而不是只从商标侵权角度进行事后救济。除此之外,孙阳副教授在张锐律师的基础上,又补充了技术特征这一概念,拓宽了同学们的知识面,为大家今后思考问题提供了新的角度。

在最后总结阶段,主持人冯晓青教授提出了解决上述冲突的几个原则:优先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禁止混淆原则、禁止恶意注册原则和利益兼顾原则。冯晓青教授告诫将来可能从事该方面工作的同学。在面对此类案件时,一定要获取有足够公信力的事实证据,同时也要熟记法条,部门规章等广义上的法律内容,只有这样,才会处理此类案件时得心应手。

本次讲座的成功举办,不仅仅让法律从现实世界走进了我们书本的世界,更多的是打开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的通道。通过这次现实社会的活着的法律,同学们对待法律的认知和思考都会随之提升一个层面,更加坚定同学们持正义之天平,守政法之圣洁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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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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