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晓青教授应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邀请出席“商标共存协议在商标授权中的作用”征求意见座谈会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18-01-27 阅读数:
2017年11月27日,冯晓青教授应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邀请,出席了“商标共存协议在商标授权中的作用”征求意见座谈会。出席本次座谈会的法官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助理潘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陶钧法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商标调研组组长周丽婷法官,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宋晓明庭长、王创副庭长、夏君丽审判长、傅蕾等法官。学者代表还有中山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李扬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武双教授(派代表出席)。相关行政部门的代表则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法律处处长戴山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法律处主任科员庄知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处长孙欧,以及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臧宝清,中华商标协会干部张静玉等。
本次座谈会就商标共存协议的性质、商标共存协议在商标授权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冯晓青教授在座谈会中指出,商标共存协议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其对商标权属的处理不仅涉及商标权这种私权的处分,而且还涉及消费者利益等公共利益。因此,商标授权协议中对商标权属的处理,应根据个案确定,而不能当然得承认或者否定它的效力。
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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