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拒绝对仿冒包装行为授予私人执行权力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8-02-24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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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初,英国商业、企业及制度改革部(BERR)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磋商后,就《不公平贸易消费者保护条例》(CPRs) 起草事宜公布了一份报告。报告称,将不予以企业采取私人行动阻止仿冒包装行为的权力。得知此消息后,英国品牌持有商代表深感失望。
2007年5月29日,英国贸易和工业部(现为BERR)就CPRs征求公众意见,随后共收到来自消费者团体、工商业联合会、各地方贸易标准服务权威机构、学院和司法部门等机构和单位的76份反馈意见。根据计划,英国将在CPRs中体现2005年制定的《欧盟不公平商务行为指令》。报告称,英国政府坚持认为,现行的执法措施足以承担执行上述规定的重任,英国公平贸易办公室(OFT)及贸易标准局将依职贯彻贸易条例,英政府未有允许企业执行上述条例的计划。报告还补充称,将在条例生效3年后对政府的此项决定进行“正式评估”。
英国品牌集团(BBG)旗下的众多品牌持有者认为,企业应当有权按照《欧盟不公平商务行为指令》第11条的规定,直接对超市等仿冒包装的生产商采取行动。BBG负责人诺贝尔表示,英国在该领域的制度改革与欧盟仍存在着鸿沟。目前英国是欧盟国家中唯一一个未向企业授予对仿冒包装采取私人执行权利的国家。政府的决定意味着OFT和贸易标准局将负责查处仿冒、混淆包装的事件。但事实上,品牌持有者拥有更为有利的资源和众多竞争优势。但他亦表示,会尽其所能地利用正式和非正式的权力,帮助OFT和贸易标准局阻止此类行为的发生,其中非正式权力包括警告信和指导性意见。(任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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