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部门协作
来源:国知网 作者: 时间:2008-06-11 阅读数: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MyIPO)是管理和推动知识产权注册工作发展的职能部门。知识产权及其法律的特性决定了不同政府机构之间应紧密配合,做到各部门工作既无缝连接又不相互重叠。MyIPO新任局长Kamel Mohamad表示,MyIPO一直在与国际贸易与工业部、科学技术与创新部等其他部门合作,寻找可以努力的方向。
Kamel表示,MyIPO致力于保护马来西亚的知识产权,并关注与其他政府机构的伙伴关系。根据NIPP的规定,不同部门将在必要时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成立部门间规划组(inter-ministry planning group)负责收集和共享各政府机构的工作信息。我们目前在信息通信技术(ICT)和生物技术领域与合作伙伴开展对话。虽然我们的原本使命是管理知识产权工作,但我认为我们需要为了推进其发展而发挥作用。
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力度向来是影响外国企业,特别是知识密集型企业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马来西亚由于盗版和假冒商品猖獗,在此方面处于劣势。因此,在2006年底加入《专利合作条约》后,马来西亚政府于2007年4月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政策》(NIPP),并制定50亿林吉特(约合人民币125亿元)的知识产权经费预算,以支持此项政策的实施。NIPP和知识产权经费由国内贸易和消费事务部资助。2007年7月,马来西亚政府首次动用此项经费建立马来西亚知识产权法院,提高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效率。
虽然马来西亚的知识产权法律已覆盖大部分技术领域,但知识产权结构尚不完善,在如何应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面临挑战。MyIPO将进一步提高马来西亚全国,特别是学校和中小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最近WIPO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亚洲专利数量大幅增长。中国、韩国和日本已进入专利申请量前十强国家,而东北亚国家的申请量已连续四年增长显著。2007年,东北亚国家的专利申请量已占全部国际申请的25.8%。韩国和中国分别超过法国和荷兰,位列第四和第七位。2007年,印度的专利申请量亦增长5倍之多。
马来西亚自从签署《专利合作条约》以来,国际专利申请量已由60件增至103件,增幅约70%。为与专利申请量增长相适应,马来西亚于2006年增加20名专利审查员,近期又新增大约19名。目前MyIPO共有专利审查员72名,但审查经验尚需增强。每名审查员平均需要5.25年的时间全面掌握审查经验,能够完全独立上岗需2年时间。(何艳霞)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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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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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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