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违法内容的版权人 90%选择获得广告收入而非删除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8-09-06 阅读数:
来源:技术在线
日经BP社报道 美国谷歌旗下的视频投稿网站“YouTube”上,发现的违法内容的版权人比起删除,更多的选择获得广告收入。YouTube的产品经理David King于美国时间08年8月27日在该公司官方博客上的文章中表示,发现的非许可内容中,90%的版权人选择了征收授权费。
YouTube从07年10月开始提供内容自动识别技术“Video Identification(Video ID)”。Video ID可将投稿视频的多种要素与版权人提供的信息对照,以确定内容。内容的版权人使用Video ID,可找到在YouTube上投稿的自属版权内容,并管理内容的使用。当版权人发现违法内容时,除了可在线删除视频之外,还可允许公开并声明版权,或签订合同征收授权费。
King指出,其中选择“征收授权费”这一做法的版权人居多,原因在于,如果是能够获得1万次页面浏览量的内容,不删除在YouTube投稿的相同内容,此后还可再获得1万次的页面浏览量,这一点正逐渐得到认识。另一方面,YouTube也可针对这些内容来附加广告。
目前,使用Video ID的合伙人已超过300个。King表示,“显而易见,Video ID给版权人提供了认可其狂热崇拜者的创造性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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