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高等法院周一听审诺华案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时间:2009-08-31 阅读数:
新德里讯:印度高等法院将于周一对瑞士药品制造商诺华公司针对其β晶型血癌药品格列卫(甲磺酸伊马替尼)专利被拒提出的申辩进行听审。
这起案件将由法官Markandaya Katju主持听审。
该公司针对钦奈专利局引用印度专利法第三章(d)和(b)所做的裁决提起上诉,在7月份被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IPAB)驳回。
印度专利法第三章(d)禁止已知药品授予专利,除非其主张具备更高的效能,而第三章(b)对违反公众利益并且无法证明其效能与现有产品相比有所提高的产品禁止授予专利。
诺华基于其专利申请于2003年获得独家销售权(格列卫的仿制药被停止生产)。钦奈专利局根据若干项理由于2006年驳回其专利申辩,其中包括第三章(d)的规定。
该瑞士公司向马德拉斯高等法院对专利局的裁决提出质疑时,它的上诉申请被转交到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IPAB于7月判决认为格列卫并没有满足效能增加的要求。(编译自thehindubusinessline.com)
这起案件将由法官Markandaya Katju主持听审。
该公司针对钦奈专利局引用印度专利法第三章(d)和(b)所做的裁决提起上诉,在7月份被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IPAB)驳回。
印度专利法第三章(d)禁止已知药品授予专利,除非其主张具备更高的效能,而第三章(b)对违反公众利益并且无法证明其效能与现有产品相比有所提高的产品禁止授予专利。
诺华基于其专利申请于2003年获得独家销售权(格列卫的仿制药被停止生产)。钦奈专利局根据若干项理由于2006年驳回其专利申辩,其中包括第三章(d)的规定。
该瑞士公司向马德拉斯高等法院对专利局的裁决提出质疑时,它的上诉申请被转交到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IPAB于7月判决认为格列卫并没有满足效能增加的要求。(编译自thehindubusinesslin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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