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被抢注成卫生巾商标 申请带有明显恶意 11-10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6-11-10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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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京威创日新知识产权事务所江尧处获知,姚明竟然被人在国际商标分类的第五类卫生巾等女性用品上申请商标且即将公告。
该申请人为广东省紫金县的一自然人,其申请行为带有明显恶意。姚明是中国篮坛乃至世界篮坛的一颗巨星,是中国体育界在美国的一张名片。在广大球迷心中一直是健康向上的正面形象。在卫生巾上使用“姚明”,将严重损害姚明的形象。同时也是对姚明乃至喜欢姚明的广大球迷的一种精神伤害。
目前姚明商标尚未核准给该申请人。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0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在即将公告的三个月内无人异议,姚明商标将核准给该自然人。该申请人将获得在卫生巾、月经垫等女性用品上专有使用姚明商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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