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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我国专利实施及产业化工作 11-26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6-11-26  阅读数: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就有关专利的实施和产业化问题从我国与发达国家所存在的差距;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推进我国专利实施及产业化工作采取的措施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和说明。

  经过21年的努力,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成,并与世界接轨,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长速度迅猛,但我认为,我们还很难说我国已成为知识产权大国。与发达国家比,我国的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首先,在我国,很多个人、企业甚至政府把专利等同于技术,把专利实施等同于实施率,片面强调专利实施率,认为实施率高就是专利实施工作做得好,缺少战略方面的考虑,没有充分利用专利制度来综合权衡专利实施的成效和目的。

  其次,低成本的常设专利技术转让、交易、实施的市场服务网络很不健全,尚未建立专利与市场接口的平台,使得社会上普遍存在着这样的矛盾:一方面,很多专利技术闲置在专利权人手里,找不到合适的产业化投资人;另一方面,当企业或投资人需要某项关键技术时,却不知道到哪里去找针对性强的专利技术。第三,我国还没有出现依靠专利起家的大公司,难以使我国的专利产业化工作走向世界。另外,我国对专利价值的评估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缺乏相应的评估机构和标准,专利价值评估起来随意性很大,银行也鲜有为专利权人提供专利抵押贷款的服务。

  

  在谈到,我国专利的实施及产业化工作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至少有两个。一是专利保护观念淡漠。即使是高科技人员或开发公司本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不够强,很多单位和个人事先不查阅相关资料和信息,盲目搞科研,直到要申请专利时,才知道这项成果已经被人家申请保护了,基本上是前功尽弃。其次,在体制、机制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我国,科技立项仍以研究机构为主,而真正需要专利技术的是企业。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还未彻底解决,存在研究部门与产业部门的脱节现象,使得大量专利无法转化。对于一些环保型、节约型、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性专利,政府应该划拨专项资金对其转化给予必要的扶持。资金瓶颈的客观存在,缩小了专利产业化与实施的空间。

  近几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把专利实施和产业化工作提到发展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高度,开展了诸如专利产业化工程试点等探索和实践。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议立法机构给予发明创造人更多的权利,对专利侵权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从源头上抓好专利申请和授权的质量;最近推出了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并在全国批准成立了首批18家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支持不发达省市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因地制宜,积极申请和实施符合当地特色的专利技术,以发挥其地域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大专利保护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保障功能,为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工作保驾护航,推动产业化技术的升级和结构调整;在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专利实施许可工作,依法谋求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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