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系统音乐版权费标准预计明年出台 12-19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6-12-19 阅读数:
来源:东方网
记者从国家版权局一权威人士处获悉,广播电台、电视台所使用音乐(原创除外)的版权费用问题,已经进入“解题”快车道: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制定收费的具体办法和标准,预计明年正式出台。今后每年针对广电系统的版权收费规模可达上百亿元。
该人士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主席王立平、副主席谷建芬日前向全国人大提出了解决此问题的议案,国家有关部门已经作出“尽快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个大事”的批复。王立平不仅是作曲家,同时也是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
在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中,曾明确指出:“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然而,5年过去了,针对广电系统音乐版权收费的具体办法和标准一直没有出台。
因为收费标准还未出台,所以对整个广电系统的收费规模还不得而知。但据有关人士参考香港已经实行的标准推测,理论上收费规模每年可达到上百亿元。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次由国务院法制办制定针对电台、电视台使用音乐版权收费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是国家尊重和保护私人财产的一个重要进步和标志。(李国华)
网站创始人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