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歌曲采用数字加密 三步走收取版权费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7-04-13 阅读数:
来源:新闻晨报
昨日(10日),中国音协副会长陈玉鹏悄然抵达申城,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音像电子高峰论坛”。仅从论坛的名字来看,似乎与眼下热议中的KTV版权收费关系不大。然而,记者拿到的相关报告却表明,此次论坛不仅与版权收费密切相关,而且很清晰地指出:针对KTV版权收费,音协将引入数字化管理技术。
“数字化管理技术的引入,将对权利人的歌曲和权属关系进行更加明确的管理,并将使得KTV版权收费更加科学准确。”在沪粤两地抵触版权征收费的敏感时期,陈玉鹏此举显然很耐人寻味。
对卡拉OK歌曲采用数字加密
去年底开始的“音协征收版权费风波”一开始就将这位中音协副会长陈玉鹏推向了风口浪尖,但是自始至终他都很少在媒体面前露面。
对于“数字化管理技术”,陈玉鹏的解释是:“所谓的数字化管理主要是对权利人的歌曲和权属予以明确,进一步配合‘授权使用,按包房收费’。”
陈玉鹏介绍说,基于加密与认证技术的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已经被推广使用。数字化作品与传统作品的区别仅在于作品存在形式和载体的不同,作品的权属不会因数字化而改变,也不会因数字化而丧失“创造性”和“可复制性”,该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仍由原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
陈玉鹏说,从2004年中国音协就开始对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和卡拉OK点播系统进行了一系列的从技术方案到实现机制,进而从市场需求到运营模式各个层面进行研究和探索,并研发出一整套以数字版权保护为核心,以正版曲库为基础,以网络通信为支柱,以精确计次为模式的卡拉OK数字版权保护与运营管理系统平台。
陈玉鹏说,我国绝大多数卡拉OK歌厅都拥有自己的曲库,但是都没有经过权利人的授权,属于非正版曲库,这是现状,也是历史造成的。正版曲库的歌曲是经过权利人授权的,而非正版曲库是未经过权利授权的。权利人将原有的歌曲交给协会注入曲库,未来新加入的授权权利人也是,把所有进入曲库的歌曲都经过严格认证,并进行制作才会进入曲库。“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陈玉鹏说,今年3月底,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受众多国内外权利人之托,开始建立适合卡拉OK行业使用的正版曲库。曲库包含两协会管理的所有音乐电视作品和音乐作品,曲目包括目前卡拉OK经营者所使用歌曲的绝大部分,涵盖各大点歌排行榜高排名歌曲90%以上。
卡拉OK版权保护进程“三步走”
对于KTV版权收费接下来将如何进行,陈玉鹏透露了音协制订的“三步走”方案。
第一步:采用“授权使用,按包房收费”的积极实施策略,快速实现全国范围卡拉OK全行业的版权收费,彻底结束卡拉OK行业“零版权付费”的局面,真正体现文明社会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
第二步:在第一步普遍推广的基础上,以卡拉OK数字版权保护与运营管理系统为技术支撑平台,建立以正版曲库为基础,以精确计次为模式的版权保护与运营机制,真正实现新技术与版权保护的有机结合,建立一个公开透明、多方共赢的正版卡拉OK娱乐市场。
第三步:推动更多新技术在版权保护领域的应用和发展,不断提升版权保护与运营服务的技术水平,真正推动创意产业与娱乐产业健康、良性的向前发展。最终,找到权利人和卡拉OK经营者间的利益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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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各大小K厅目前仍集体拒交版权费的情况下,中音协仍开出各类诱人的优惠措施——对于4月30日前签订使用合同并缴纳使用费的经营者,可享受一定的优惠,其中,一次性缴纳全年的,按8元/天/包房计算;一次性缴纳半年的,按9元/天/包房计算;三个月缴纳一次的,按10元/天/包房计算。4月30日以后不再享受优惠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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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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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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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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