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娱乐业协会称若被强收KTV版权费将上诉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7-07-13 阅读数:
来源:信息时报
3月26日,中国音像协会广州市联络站发公告说,已与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达成共识,即日起开始办理广州地区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昨日向媒体发出声明,称未达成共识,并表示如果中音协强制收费,协会将不排除上诉法庭。
争论一:关键性问题达成共识否?
据了解,今年3月5日,中国音像协会广州市联络站(以下简称“联络站”)在名为《给卡拉OK业主的一封信》中称,该站已经与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就卡拉OK领域收取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版权的重大关键性的问题达成共识。就此,广州地区开展卡拉OK领域的版权收费工作条件已经成熟。到了3月26日,联络站在《广州日报》上发布公告,表示自即日起开始办理收费工作。
协会在昨日的声明中称,中音协的说法与事实不符。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自3月5日接到联络站发来的《给卡拉OK业主的一封信》后,协会曾与联络站进行了几次沟通,但还没有就卡拉OK领域收取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版权的重大关键性的问题达成共识。
“如果(中音协)一意孤行,强行收取不合理的版权费,由此而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责任将由中国音像协会广州市联络站承担!”协会这么表示。
争论二:不交费中音协有无权删歌?
3月26日公告发出后,联络站工作人员曾表示:一旦定下收费日期及收费标准,将派人到各个卡拉OK经营场所实行收费。如业主拒不交费,那么就要删除曲库里的歌曲。对此,协会搬出了2006年12月4日发出的《中国音像协会授权维权的音像公司及其签约歌手的公告》。根据该公告发布的名单,与中国音像协会签定授权协议或文件的第一批音像公司及其部分签约歌手计有:国内公司28家,国内公司部分著名歌手76名;境外公司22家,境外公司部分著名歌手149名。
中音协突然发通告实行收费,曾一度令协会措手不及。在昨天的声明中,协会强硬表态:“除了积极向政府文化部门和版权部门申诉外,不排除采用诉讼的方式,坚决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据记者了解,协会今天将召集业主开会作进一步讨论。
声明质疑“删歌”
1.与中国音像协会签约的境内外的50家公司和225名著名歌手的作品占了曲库中的比例是多少?能否代表了所有相关权利人的利益?
2.如果中国音像协会只代表了部分权利人,那就意味着卡拉K业主们还要面对另外一部分权利人的收费。如此一来,业主是不是将要陷入多头收费、重复收费的困境?(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