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斌杰:加大保护力度 促进产业发展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7-08-28 阅读数:
来源:人民日报
随着数字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互联网在为人们获取信息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深刻地影响了传统知识产权的管理模式,对现行的版权保护制度提出了挑战。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有效利用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来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是知识产权界和互联网产业界共同关心的问题。
数字网络技术给版权保护制度带来的巨大冲击,至少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版权作品的种类和数量快速增加,版权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队伍不断壮大。二是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新问题层出不穷,矛盾越显突出。三是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版权保护的难度增大了。数字网络技术给版权制度带来的以上冲击,使得版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相比,对“保护”有更大的依赖性。但当前,一些网站未经授权大量非法复制、上载和传播他人的作品,或以“私服”、“外挂”等方式非法从事互联网游戏经营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经营传播秩序,影响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将对图书、音乐、影视等传统产业带来灾难性打击。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产品和内容的创新,而这种创新必须有完善的版权制度作保障。只有妥善处理好传统作品在网络环境下的授权使用关系,才能实现互联网与传统出版、音乐、影视产业的协调发展。因此,能否进一步完善版权保护制度,有效保护网络版权、打击在线盗版行为对互联网产业以及其他版权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大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推进网络版权保护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2006年7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国际承诺付诸实施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两个互联网国际条约于今年6月9日在中国正式生效;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反盗版百日行动”、“反盗版天天行动”和连续两年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互联网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品。
当前互联网产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执法,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手段强化版权保护,不断完善版权中介和社会服务体系,大力培育版权相关产业示范企业,着力加强国际版权合作,共同推进网络版权保护,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 通讯处:(Zip: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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