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国际合作计划 强调知识产权保护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7-11-17 阅读数:
来源:国知网
11月12日,中国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北京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并启动“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将知识产权保护列为计划的五个原则之一。
该计划本着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在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的国际科技合作中,加强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的先进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计划所秉承的其它四个原则为:合作互利共赢、先进技术共享、集成优势资源、开展技术创新。
据了解,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作为清洁、可持续利用的能源,为解决人类未来能源供应问题提供了重要的途径和手段。我国制定和启动该计划,旨在提升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在中国和全球的发展和应用技术水平,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节约能源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世界,加强我国与世界各国在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方面的国际科技合作。该计划所称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氢能、天然气水合物等。(杨甲)
网站创始人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热点文章排行
联系我们更多>>
- 通讯处:(Zip:100088)
点击进入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