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铺开知识产权“三合一”模式
来源:知识产权学术与实务研究网 作者: 时间:2008-10-09 阅读数: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21世纪经济报道
作为国内最早启动“三合一”知识产权审判试点的地区,浦东新区的模式已于8月底在上海全面铺开。“在基层法院全面推广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审判模式。 ”上海市高院一份文件这样表示。
记者手里的一份上海市政府
而这种试点的意义显然不局限于上海,“上海好的做法要扩展到全国,目前正在上海试点三合一法庭。”在
“上海模式比较规范,但对于中西部等一些相对落后的地区,这种模式或许可以进行一些变通。”一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具体可以等年底的《纲要》的具体实施办法看看如何规定。”
浦东模式
关于知识产权“三合一”模式,早在
“当时浦东新区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批准,第一个进行这个方面的试点,被称作为浦东模式。”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刘敏虹处长如是肯定浦东模式的首创性。
由于1995年一个有关“飞鹰”商标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牵涉到民事和刑事审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和刑事法庭合作审判过程中逐渐感觉到建立知识产权法庭的必要性,陈惠珍解释当年的想法:“既然觉得有这个需要,我们法院领导就申请成立这个知识产权庭。”
刘敏虹也持有相同的感受,“同一个案件可能既涉及到民事,又涉及到刑事,所以这么三合一,能够既能节省审案的时间,也方便权利人。”
在浦东建立知识产权庭的当初,人员很少,“刑事方面的起初去请刑事庭的法官来共同参与”,陈惠珍表示,“后来我们自己庭的法官也增加了解刑事审判后,所有审判就由我们庭自己进行审判。”
据悉,逐渐完善的浦东新区知识产权法庭按照授权去依法审理第一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权,发现、发明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行政案件;涉外民商事案件以及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司法界对“三合一”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最高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此前针对“三合一”曾表示,“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审判模式改革,就是要在三大诉讼法的基本框架内,通过优化人员结构和对审判职能进行合理分工,负责统一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知识产权案件,实现知识产权的立体司法保护。”
对于三合一模式实施后带来的变化,陈惠珍表示“通过这种三合一的方式,知识产权的审判会更准确,有利于对权利人权利审查,有利于准确地对行为人行为的定性,有利于对庭审事实审查的把握。”
“而且针对案子越来越多的特点,我们也在试点委托律师或协会进行事先调解。”陈惠珍说。
因地制宜
事实上,就在1996年浦东进行相关试点10年后的
- 个人简介:(学术)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 邮箱:fengxiaoqingipr@sina.com
-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个人简介:(实务)
- 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届研究员
-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 深圳、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中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中国审判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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